(陕中医规范〔2025〕15号发布,自2025年4月9日起施行)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规范学生全过程管理,保障学生身心健康,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工作机制。
一、指导原则
(一)以人为本
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将思想政治教育贯穿学生管理全过程,尊重学生成长规律,强化学生分类管理与人文关怀。
(二)全程管理
坚持学生全员、全周期管理,实现学生从入学前到毕业后各阶段有机衔接,校内与校外全覆盖,确保学生管理不脱节、不漏人。
(三)预防为主
坚持关口前移,强化风险预判与防控,构建“学校-学院-班级-家庭”全链条管理体系,教育与管理相结合,注重安全预警与排查,做到各类隐患早发现、早报告、早解决。
(四)多方联动
坚持“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基本原则,健全多方协同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实现家校互通,形成管理合力,保障学生安全成长。
二、工作内容
(一)入学
1.新生入学前
班主任通过新生企业微信班级群,向新生介绍学校相关情况,强调入学须知,解答学生疑问;统计新生来校交通方式及预计到校时间,建立新生到校信息台账,对于偏远地区或特殊困难学生,提供必要的交通建议或帮助;线上开展入学途中安全教育,重点强调交通安全、防诈防骗、个人财物保管等注意事项,遇到问题及时与班主任联系;告知家长负责学生入校途中的安全管理,配合学校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牵头部门:学工部
实施部门:各学院、协同中心
责 任 人:班主任
2.新生报到
(1)资格审查
教务处、研究生院分别负责本科生、研究生入学资格审查,对学生信息、证件等各类资料进行初审。
(2)新生见面会
班主任在新生入学当天召开新生见面会,介绍学校概况、专业特点及班级管理制度,明确入学阶段任务,包括报到注册、体检、军训等,并提供任务清单;开展校园生活指引,帮助新生熟悉校园环境,重点进行校园安全教育、防诈防骗及公寓管理规定,增强新生安全意识,帮助学生尽快适应大学生活;在校外培养基地报到的研究生,在报到单位召开见面会。
(3)家长见面会
各学院组织召开家长见面会,学院党政负责人要与家长见面,介绍学校基本情况、专业发展前景、职业生涯规划、学生培养计划、学籍与学生管理等内容,倡导家长配合学校,引导学生形成自律意识,搭建家校共育平台,共同关注学生成长。
(4)学情登记
各学院安排专人妥善保管学生档案。班主任审核学生档案,掌握本班学生的家庭情况,初步确立重点关注对象并与家长核实相关信息的真实性与准确性;入学当天与学生家长互留联系方式、建立班级家长群。
研究生导师在入学阶段与学生及家长取得联系,了解学生及家庭基本情况。
牵头部门:教务处、研究生院,学院党委(含党总支,下同)、行政
实施部门:各学院、协同中心
责 任 人:学院党委书记、院长、班主任、研究生导师
3.入学教育
学工部制定入学教育方案,各学院党委、行政根据方案制定实施细则,内容应包括理想信念、校史校规、学业发展教育、职业生涯规划教育等。辅导员、班主任、本科生学业导师、研究生导师协同开展入学教育,帮助新生系好学习生涯“第一粒扣子”。
牵头部门:学工部、研究生院
实施部门: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
责 任 人:各学院党政负责人、培养单位负责人、辅导员、班主任、学业导师、研究生导师
4. 军事训练
武装部制定军事训练方案,根据天气情况动态调整训练计划。教官负责军训的具体实施,包括训练内容、进度和纪律管理,确保学生军训期间的安全,与教导员保持沟通,及时反馈学生表现。
教导员执行“全时跟训责任制”,负责参训学生及观训学生的考勤,严格审核伤病学生免训申请,配合教官在军训场地管理学生,及时处理学生出现的各类突发应急状况。
班主任提前做好军训动员,强调纪律和安全;了解学生身体状况,关注学生心理状态,及时疏导不良情绪,教育学生需遵守军训纪律,服从管理,完成训练任务,注意自身安全,如实告知健康状况,避免隐瞒健康问题。
牵头部门:武装部
实施部门:承训部队、各学院
责 任 人:教导员、班主任
(二)学生日常管理
1.教学活动管理
教务处、研究生院组织安排的教学、实训、见习、考试等统一教学活动,教师应在教学活动实施前进行学生考勤,缺勤且未履行请假手续的,要第一时间通知班主任。教学活动实施过程中,出现学生缺勤、突发疾病等情况,教师应及时联系班主任或辅导员,协助处理各类突发情况。学校统一安排的其他学生集体活动,由学院负责学生管理与考勤。
牵头部门:教务处、研究生院
实施部门:各教学单位、各学院、协同中心
责 任 人:专任教师、辅导员、班主任
2.课外活动管理
学校各单位组织学生参加的会议、学术讲座、文体活动、社团活动等,在校园内开展的,组织单位应安排专人负责考勤,缺勤且未履行请假手续的,第一时间通知学生所在学院,由学院安排人员处理。在校外开展各类活动的,参照“(五)学生外出活动”管理。
班主任、辅导员及时与缺勤学生取得联系,掌握学生去向,必要时与学生家长联系,家校协同处理。
牵头部门:活动组织单位
实施部门:各学院、协同中心
责 任 人:组织单位负责人、辅导员、班主任
3.教学日业余时间管理
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要指导各班级建立“学生安全预警机制”,宿舍舍长、班长、班主任三级联动,对上课缺勤、夜不归宿、行为异常等事件及时采取干预措施。
班主任、研究生导师教育学生在业余时间应合理规划学习与生活,自行安排学习、阅读、休息时间,适当开展体育锻炼,严禁夜不归宿。班主任要熟悉学生居住情况和日常生活,定期深入学生社区,了解学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情况。辅导员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入住学生公寓,化解学生矛盾与纠纷,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向学生所在学院和学工部报告,处理学生各类突发事件。
牵头部门:各学院党委、研究生培养单位
实施部门:各学院、协同中心
责 任 人:学院党委书记、班主任、研究生导师、辅导员
4.请假学生管理
学生因故不能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教育教学环节,应当办理请假手续。学生因病请假在校的,班主任应每日联系学生,掌握学生健康状况,帮助解决学生生活、学习遇到的困难;需住院治疗的,及时告知学生家长;学生因病请假居家的,班主任应事先联系家长,掌握学生返乡时间与交通方式,并与家长确认学生是否平安到家,学生居家期间应做好人文关怀,掌握返校信息,做好返校安全教育。学生因事请假的,按照“(五)2.学生自行参加的外出活动”管理。研究生请假需经导师审批同意。
牵头部门:各学院党委
实施部门: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
责 任 人:学院党委书记、班主任、辅导员、研究生导师
5.学业预警
教务处在每学期考试结束后对本学期课程成绩绩点统计分析,统计学生可能因绩点问题出现留级、退学情况,向各学院发布学业预警信息。研究生院在研究生开题、中期检查、毕业论文提交、答辩等培养环节规定的时间内,统计学生可能因培养环节问题出现延迟毕业或无法获得毕业证、学位证等学业异常情况,向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发布学业预警信息。
各学院行政负责本科生学业预警工作,研究生培养单位行政负责研究生学业预警工作。各单位要针对学业困难学生制定有效的管理与帮扶措施,防范学生因学业问题出现的各类风险。
班主任、研究生导师是学生学业帮扶的直接责任人,应将学业困难学生列入重点关注对象,建立帮扶台账,制定帮扶计划,每月与学生谈话至少1次,解读学校学籍管理、学位授予有关制度,寻找问题原因,提出学业建议,落实帮扶措施。本科生学业导师应配合班主任开展学业帮扶活动。班主任、研究生导师要及时将学生学业问题及帮扶措施向家长通报,家校协同助力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牵头部门:教务处、研究生院
实施部门: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
责 任 人:各学院、培养单位行政负责人,班主任、学业导师、研究生导师
6. 节假日管理
节假日包括周末、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寒暑假。班主任应教育学生周末优先选择校园周边或市内区域开展业余活动,避免不必要的长途出行;确需前往离校较远区域时,须向班主任报备,说明目的地、同行人员及往返时间;外出期间保持通讯畅通,注意人身财产安全。研究生前往离校较远区域时须同时向导师报备。
国家法定节假日、寒暑假放假前,班主任应组织开展节假日安全教育,重点强调交通安全、防诈防骗以及宿舍居住期间的防火防电安全等内容,增强学生安全意识;统计学生假期去向,建立动态统计台账,收假后严格落实晚点名制度。
学生寒暑假返乡的,到家后应及时向班主任报备,班主任需与家长取得联系,确认学生安全到家。
学生寒暑假申请留校住宿的,需提供留校事由证明,经学生所在学院党委审核批准、学工部公寓管理科报备后方可留宿。留宿学生管理实行“日报告”制度,班主任建立留宿学生台账,每日更新留宿学生信息;每周至少走访留宿学生宿舍1次,了解学生需求;每周至少与家长联系1次,及时通报学生留宿情况,确保家校信息互通;学生留宿期间返乡的,应与家长取得联系,确认学生安全到家。家长负责学生返乡途中、返校途中及返乡后的安全管理,配合学校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牵头部门:各学院党委
实施部门: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
责 任 人:学院党委书记、班主任、辅导员、研究生导师
7. 晚点名制度
各学院党委组织各班在周末、法定节假日、寒暑假收假当天统一进行晚点名,根据学院实际和学生分布情况制定常态化晚点名制度并定期检查各班级晚点名落实情况,统计学生返校情况,对晚点名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防范化解学生安全风险。鼓励各学院把晚点名制度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党团活动、主题班会等相结合,充分发挥晚点名的育人功能,将其打造成为学生日常管理的重要抓手和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平台。根据学生实际居住情况,校外教学单位、实习单位等地学生可利用信息化技术进行线上点名,南校区必须进行现场点名,要求实现学生全覆盖。
班主任是晚点名制度实施的直接责任人,应严格落实学院晚点名制度的各项要求,通知学生按时参加晚点名,学生如因个人原因迟到、无法参加的,应向班主任提前请假。班主任对未请假且未参加晚点名的学生应逐一取得联系,询问未到原因,确认学生人身安全及到校时间;对请假学生应加强联系,确认其返校。晚点名结果在晚点名结束一小时内如实向学院党委汇报,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参加校外实习、临床教学、跟师学习的学生,返校地点为教学单位统一安排的或经报备的学生居住地。
牵头部门:各学院党委
实施部门:各学院
责 任 人:学院党委书记、班主任
(三)毕业离校
各学院党委、行政协同制定毕业生离校方案,辅导员、班主任组织毕业学生参加毕业典礼及其他毕业教育活动,指导学生办理离校手续,通知学生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安全离校。
由南北校区离校的,班主任要掌握学生离校时间与交通方式,学生到家或就业单位后,应与家长及时联系,确认学生安全;学生因个人原因不返校的,要向班主任履行请假手续,班主任要掌握学生动向,相关情况向家长告知。
对于按期毕业并已办理离校手续,但因特殊原因需留校住宿的应届毕业生,学生应在毕业离校手续办理截止日期前3个工作日提出留校申请,说明留校原因、留校时长等信息,并附家长知情同意书。最长留校住宿时间以学工部通知为准。
因学校发展需要的科研实验、社会实践、文体竞赛等原因申请留校的,由业务归口部门审批;因个人原因申请留校的,由原学生所在学院审批。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原则,审批部门负责人是留校学生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留校学生的教育管理和安全责任。审批部门应安排专人负责留校学生日常管理,建立留校学生信息台账,掌握学生人数、住宿分布及行为动向等信息,每周走访宿舍不少于1次;教育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学校的管理。
牵头部门:各学院党委、行政
实施部门: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
责 任 人:学院党委、行政负责人,班主任、辅导员
(四)校外教学阶段
1. 学校组织的校外教学活动
教务处、研究生院及相关学院在校外建立或开展教学合作的后期临床教学基地、实习基地、联合培养基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等教学单位,合作协议中要明确基地在学生安全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并监督责任落实情况,将学生管理作为基地考核、验收的重要指标。教务处、研究生院在学生进入实习阶段前至少3个工作日将当年实习学生信息报送学工部,学工部为学生购买实习责任险或人身伤害意外险,责任保险范围应覆盖实习活动全过程。
基地应安排专人负责学生在本单位期间的考勤、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学生如有缺勤、夜不归宿、行为异常等情况,应第一时间向学生班主任报告,并配合学校处理各类学生突发情况。
各学院党委负责学生校外教学期间的思想教育、安全教育,指导学生签订《实习安全责任书》。学院行政落实学生校外教学期间的学业指导,定期开展教学、实习巡查。
班主任动态掌握校外教学阶段学生信息,建立“班级-宿舍”安全预警机制,与基地配合进行双线学生管理;通过线上方式落实晚点名制度,不定期走访基地,了解学生思想、学习、生活情况,排查各类风险隐患;学生出现应急事件时,要及时到达现场会同基地共同处理并及时上报。
牵头部门:教务处、研究生院
实施部门: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校外教学基地
责 任 人:各学院党委、行政负责人,班主任
2. 研究生个人申请参加的校外教学活动
根据培养需要,研究生个人申请跟随导师在其他单位开展科研、实践工作的,由学生提出申请并征得家长同意,导师、培养单位审批后方可进入实践环节。研究生在外期间应自行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定期向导师、班主任汇报居住地点和学习生活情况。研究生导师是学生校外学习阶段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全面负责学生校外安全。
班主任应掌握学生居住情况,每周与学生联系不少于1次,配合导师做好学生安全教育与日常管理。
牵头部门:研究生院
实施部门: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
责 任 人:培养单位党政负责人、研究生导师、班主任
3. 转实习与自主实习
包括以下三种情况,一是学生在参加教务处统一安排的实习期间办理转实习的,二是按照学院(培养单位)要求允许学生自主联系实习单位的,三是学生参加其他非学校统一派出的各类实习、见习活动。学生须与学院签署《安全承诺书》,班主任应与学生家长联系,明确实习期间安全责任由学生与家长承担,教育学生实习期间做好自我安全管理,定期向班主任、研究生导师、家长汇报个人情况。班主任、研究生导师应定期与学生取得联系,掌握学生动向。
牵头部门:教务处、研究生院、各培养单位
实施部门:各学院、培养单位
责 任 人:班主任、研究生导师
(五)学生外出活动
1. 学校组织的外出活动
由学校相关单位组织学生外出参加研学、学术交流、学科竞赛、文体比赛及社会实践等活动,需经业务归口部门分管校领导批准,报学生所在学院备案,组织单位要制定应急预案,开展行前教育,明确外出目的、计划及纪律要求;为参与学生购买短期保险,要求学生签订《安全承诺书》,研究生外出需征得导师同意。
外出活动至少有一名教师带队,学生办理请销假手续;外出两天及以上,需告知学生班主任,并征得学生家长同意。外出期间带队教师应每天向学生所在学院报告学生动向,遇到任何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向组织单位及学生所在学院报告。外出期间安全管理由组织单位负责。
牵头部门:组织单位
实施部门:组织单位、各学院
责 任 人:组织单位负责人
2. 学生自行参加的外出活动
学生个人申请外出参加研学、学术交流、学科竞赛、文体比赛及社会实践等活动,学生需征得家长同意,学生持活动主办方出具的证明材料向班主任、导师报告,班主任、导师要评估活动的必要性、合法性与可行性,指导学生履行请销假手续,对学生进行安全提醒,确认学生已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要求学生签订《安全承诺书》。学生外出期间班主任、导师要掌握学生每日行程动向及安全状况。
校级学生会、研究生会等学生组织在校外开展活动的,由校团委审批,报学生所在学院备案。院级学生会、研究生会、学生社团等学生组织在校外开展活动的,由学院团委审批,报学院党委、校团委备案。
牵头部门:各学院党委、校团委
实施部门:各学院
责 任 人:学院党委书记、团委书记、班主任、研究生导师
(六)学籍异动
1.留级学生管理
留级学生原班级班主任、辅导员要主动对接转入班级班主任,告知学生留级原因、心理状态、学业水平等情况,并做好档案交接。转入班级班主任要主动联系学生,通过谈话全面掌握学生情况;与学生家长联系,介绍转入班级情况,了解学生家庭环境。
班主任应将留级学生纳入重点关注台账,每月与学生谈心谈话至少1次、与学生家长联系至少1次;制定学业帮扶计划,建立留级学生学业跟踪档案,定期与任课教师沟通,及时掌握学生学习动态。
牵头部门:各学院党委、行政
实施部门:各学院
责 任 人:学院党政负责人、班主任
2.休学学生管理
学生休学期间由学生原所在班级班主任负责管理,每月至少与学生本人及家长联系1次。因病休学的,密切关注学生康复情况;其他原因休学的,详细了解学生在休学期间的动向及遇到的问题等,全面掌握学生状态。休学期满前1个月,班主任需提醒学生按时办理复学手续。研究生休学的,导师每月至少与学生本人及家长联系1次,了解学生情况。
牵头部门:各学院党委、行政
实施部门: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
责 任 人:学院党政负责人、班主任、研究生导师
3.复学学生管理
复学学生原班级班主任、辅导要主动对接转入班级班主任,告知学生休学原因、心理状态、学业水平等情况,并做好档案交接。转入班级班主任要主动联系学生,通过谈话全面掌握学生情况;与学生家长联系,介绍转入班级情况,了解学生家庭环境。
班主任应将复学学生纳入重点关注台账,对于因病休学学生的复学,每月与学生谈心谈话至少1次、与家长联系1次,持续关注学生的健康状况,指导学生定期复查。对于其他非疾病休学学生的复学,要定期开展谈心谈话,了解学生在校学习、生活等情况,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研究生复学的,导师要密切关注学生学业进展情况。
牵头部门:各学院党委、行政
实施部门: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
责 任 人:学院党政负责人、班主任、研究生导师
4.延迟毕业学生管理
延迟毕业学生原班级班主任、辅导要主动对接转入班级班主任,告知学生延迟毕业原因、心理状态、学业水平等情况,并做好档案交接。转入班级班主任要主动联系学生,通过谈话全面掌握学生情况;与学生家长联系,介绍转入班级情况,了解学生家庭环境。
班主任应将延迟毕业学生纳入重点关注台账,全面掌握学生动向。在校内住宿的,按照在校生管理要求进行日常管理。申请校外租住的,需与家长沟通确认,征得家长同意后,指导学生办理退宿手续及校外住宿申请,掌握学生居住信息,确定紧急联系人,每月至少走访学生租住地1次,每月至少与学生家长联系1次,通报学生学习、生活情况;校外租住学生应每日向班主任报平安。学生居家的,家长负责学生居家期间的安全管理责任,班主任每月至少与学生或家长联系1次,了解学生复习情况,提醒学生考试时间,掌握学生离返校情况。研究生延期毕业的,导师应定期与学生取得联系,了解学生动向。
牵头部门:各学院党委、行政
实施部门: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
责 任 人:学院党政负责人、班主任、研究生导师
5.退学学生管理
退学学生离校前的管理由学生原所在班级班主任负责,班主任要指导学生办理退学、离校手续,掌握学生离校前思想动态与离校时间,相关信息及时向学生家长通报。因病退学的,由学生家长带离学校;其他原因退学的,掌握学生离校去向与交通方式,学生到家后需与家长联系确认。
牵头部门:各学院党委、行政
实施部门: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
责 任 人:学院党政负责人、班主任、研究生导师
6. 应征入伍学生管理
教务处、学院行政负责应征入伍学生学籍异动手续办理,及时向学院通报学生学籍状态。
报名应征入伍学生在保留学籍文件下发前,由学生原班级班主任负责。学生在役前训练及入伍期间,班主任应定期联系学生,关注学生的成长发展。学生退役后,班主任要及时联系学生,了解学生动向及计划复学时间,提醒学生按照学籍管理要求及时办理复学手续。
牵头部门:武装部、教务处
实施部门:各学院
责 任 人:班主任
(七)校外住宿
校外住宿指学生在学校或与学校签署合作协议的单位统一安排的居住地以外,由学生个人申请居家、租住、借宿等情况。
各学院党委每月应全面组织一次学生校外住宿摸排工作,建立校外住宿学生台账,动态掌握学生住宿信息,确保全面覆盖、不漏一人。
校本部学生申请校外住宿的,学生应事先征得家长同意,班主任与学生谈话,了解学生申请校外居住原因,联系家长核实相关情况,告知校外住宿存在的风险隐患,要求家长共同履行学生管理责任,方可办理校外住宿及校内退宿手续。校外教学阶段学生个人申请在外住宿的,需经校外教学单位同意,报学生所在学院审批,相关要求同上。研究生申请在校外住宿的,需经导师审批同意。
班主任应对校外住宿学生开展安全教育,要求学生如实向班主任、导师、家长告知详细居住地点、租房合同及房东信息,居住期间个人承担自身安全责任,如变更住宿地址或联系方式,需在24小时内向班主任、家长报备。班主任要建立校外住宿学生台账,按照“每日一问,每周一询,每月一见”进行管理,学生每日报平安,每周电话询问学生学习、生活情况,每月实地走访或视频核查住宿环境。管理过程要做好工作记录。
牵头部门:各学院党委
实施部门: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校外教学单位
责 任 人:学院党委书记、班主任、研究生导师
(八)其他
1.重点关注对象学生管理
各学院党委按照“预防为主、动态跟踪、分类帮扶、多方联动”原则,建立重点关注对象排查、管理与帮扶体系。
班主任通过档案筛查、宿舍走访、学生反馈,心理筛查,学业预警名单、家校互通等方式对本班学生进行排查,确定重点关注对象,包括但不限于家庭结构特殊、身心健康隐患、学业困难、行为异常等方面;重点关注学生按照“一人一册”动态管理,针对学生情况制定帮扶计划,每月与学生谈心谈话不少于1次,每月与家长沟通不少于1次,通报学生近期表现与学校采取的帮扶措施以及落实效果。
牵头部门:各学院党委
实施部门:各学院
责 任 人:学院党委书记、班主任
2.医院助理岗学生管理
毕业生申请两所附属医院助理岗的,由学工部统一购买保险,安排住宿。
原学生所在学院安排辅导员在学生居住地进行驻地管理,每周至少联系学生1次,家校互通掌握学生去向,关注学生生活、学习情况。
牵头部门:学工部
实施部门:各学院
责 任 人:学院党委书记、辅导员
3.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管理
经学校录取为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入校报到后由第二学位专业所属学院按照在校生管理。
牵头部门:相关学院党委
实施部门:相关学院
责 任 人:班主任
三、有关要求
(一)压实学院党委学生管理主体责任
各学院党委是学生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监督落实职责,确保学生全周期管理机制有效运行。学院党委应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院学生管理实施细则,明确党政领导班子分工,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学生管理工作,建立“学院-班级-宿舍”三级联动管理体系,强化风险研判与应急处置能力。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需亲自部署重点任务,督促班主任、辅导员落实日常管理要求,确保管理无盲区。对因履职不到位导致管理疏漏或安全事故的,学校将依据责任清单逐级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二)强化班主任学生管理直接责任人职责
班主任是学生日常管理的直接责任人,需全面贯彻学校学生全周期管理要求,切实履行教育、管理、服务职责。各学院应明确班主任责任清单,重点抓好学生考勤、学业预警、安全排查、家校沟通等基础工作。班主任需强化家校协同作用,全面、动态掌握班级学生思想、学业、生活状况,建立完善学生信息台账,重点加强对重点关注对象、校外住宿、学籍异动学生的关怀与关注,及时解决学生实际困难,确保责任落实专业化、规范化。
(三)落实研究生导师第一责任人职责
研究生导师是落实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安全教育及就业指导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提升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培养研究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及时了解研究生各种诉求,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与心理危机预防,注重对研究生的人文关怀,加强与研究生的交流与沟通,及时解决研究生思想问题、生活问题及心理问题,协助学校有关部门应对处理突发事件和违规违纪事件;为研究生职业规划、就业指导提供帮助。导师应建立常态化师生多途径沟通交流机制,关注学生思想政治、品行道德、组织纪律、学业成绩、科研能力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向培养单位和学校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导师因不能严格履行导师职责,对研究生疏于指导和管理,对研究生存在的问题听之任之,不及时向组织反映,或不主动配合各级组织认真解决,致使研究生人身受到伤害或受到学校处分,取消其当年研究生招生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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