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中医规范〔2023〕26号发布,自2023年10月25日起施行)
毕业生是衡量学校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最重要的标准,建立毕业生跟踪反馈机制,是落实“产出导向,以学生为中心,持续改进”教育理念的内在要求,也是检测评价人才培养质量达成情况的重要手段。为进一步完善人才培养质量监测及改进机制,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目的意义
建立毕业生跟踪反馈机制,目的是了解毕业生就业情况、职业发展状况、工作适应能力等信息,收集毕业生和社会机构对学校在人才培养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检测评价人才培养质量达成情况,为学校及时调整学科专业结构、修订人才培养方案、改革教育教学模式、优化课程体系、改进教育教学过程、完善教育教学管理体制机制等提供真实、可靠的反馈信息,作为学校持续改进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依据。
二、调查对象与调查内容
(一)应届毕业生
主要围绕就业情况、专业教学满意度和毕业要求达成情况等开展调查。就业情况调查内容主要包括就业意向或就业状态、择业考虑因素、对学校就业指导措施评价等;专业教学满意度调查内容主要包括专业认同情况及对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师教学、教学条件、管理服务等方面的评价;毕业要求达成情况主要指学生对毕业要求达成情况的自我评价。
(二)往届毕业生
主要围绕职业发展情况、培养过程反馈、培养目标达成情况等开展调查。职业发展情况调查内容主要包括职称岗位、专业对口度、收入状况、职业满意度、专业技能、职业素养、工作适应能力等;培养过程反馈内容主要包括课程设置合理性、核心课程有效度、教学条件、教学管理服务等方面的评价;培养目标达成情况指学生对培养目标达成的自我评价,主要针对毕业3年的毕业生进行调查。
(三)社会机构
主要包括用人单位及该单位业务主管部门。社会机构调查主要围绕社会机构对学校毕业生评价及对学校人才培养的意见和建议开展。社会机构对学校毕业生评价内容主要包括毕业生的思想品德、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发展潜力等;人才培养调研内容主要包括专业人才需求及对学校教学、就业等工作的评价及建议。
三、调查周期与调查方法
(一)应届毕业生
对应届毕业生的跟踪调查原则上每届学生进行1次,具体调查时间一般安排毕业当年的8月-11月份开展。主要通过网络问卷调查及实地访谈的方式进行。
(二)往届毕业生
对往届毕业生的跟踪调查原则上每年进行1次,调研一般安排在学生毕业3年开展。主要通过网络问卷调查及实地访谈的方式进行。
(三)社会机构
社会机构调研根据工作需要,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用人单位调查原则上不少于每2年1次。采取网上调查、电话调查、企业/部门走访调查等多种形式进行调查。
四、工作任务与分工
(一)制定调查方案,确定调查内容
7月份,由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牵头,教务处、教学质量与监控评价中心、研究生院协助,根据学校教育教学需要制定毕业生跟踪调查方案,确定跟踪调查内容、设计调查表,安排调查进度、方式等事宜。
(二)组织参与调查,完成问卷填写
8 -9月份,由各院(系)负责组织毕业生及合作用人单位填写调查问卷;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组织除院系联系单位的单位填写调查问卷。
(三)分析调查数据,形成质量报告
10月份,由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根据收集问卷数据对各专业毕业生跟踪调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掌握毕业生就业情况,形成相关调研报告。
(四)反馈质量报告,运用报告成果
11月份,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将毕业生跟踪调查报告反馈学生处、教务处、研究生院、教学质量与监控评价中心。教务处、研究生院、教学质量与监控评价中心将调查结果作为持续改进专业建设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依据,指导各院系修订人才培养方案、改进人才培养模式、完善课程体系、优化课程内容等;学生处将调查结果作为提高育人水平的依据,指导各院系针对学生教育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开展学生管理、服务指导等改革。
(五)总结整改成效,形成闭环管理
学生处、教务处、研究生院、教学质量与监控评价中心牵头,各院(系)配合,根据质量报告反馈,针对性的开展各项改革工作,形成整改报告,由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存档。
五、其它
(一)各院(系)可根据本办法,制定本单位毕业生跟踪反馈与社会评价工作实施细则。
(二)本办法自2023年10月25日印发执行,由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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