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中医规范〔2025〕40号发布,自2025年6月9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环节管理,规范专业实践的有关要求,保证专业实践活动效果,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方案(2020-2025)》等文件有关精神,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章 专业实践基本要求
第二条 专业实践是指专业学位研究生到本专业领域的校内外单位相关岗位进行实践实习活动,以提高研究生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第三条 各二级培养单位成立由分管领导负责的专业实践领导小组,具体落实专业实践相关工作,积极建设并管理本单位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各二级培养单位专业实践领导小组名单报研究生院备案。
第四条 专业学位研究生在校期间按照本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培养方案要求进行专业实践,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以集中实践的方式为主。专业实践时间不少于培养方案要求。
第五条 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场所主要依托学校二级培养单位及其与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共建的实践基地,也可根据需要经审批后到相关科研协作单位进行专业实践。
第三章 专业实践过程管理
第六条 中医、针灸和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应于理论课程集中学习结束后按要求到所在规培基地报到,进入实践环节。其他专业学位博士、硕士研究生应于第1学期结束前与导师共同制定个人专业实践计划,提交《陕西中医药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申请表》,经导师审核、实践单位同意、二级培养单位审批、研究生院备案后,方可进入实践环节。
第七条 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进入实践单位之前须与实践单位、所在二级培养单位、导师签订协议书。未签订协议书的研究生不得进入相关实践单位开展专业实践。
第八条 专业实践由导师和指导教师共同指导,二级培养单位负责开展研究生安全、保密及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教育,指定专人负责日常管理与联系,建立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档案。
第四章 专业实践考核
第九条 研究生在专业实践结束后,必须经考核合格方可获得专业实践学分。
第十条 中医、针灸和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通过住院医师/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试,视为考核合格。其他专业学位博士、硕士研究生需提交《陕西中医药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报告书》,按“优”、“良”、“及格”、“不及格”给予专业实践成绩,“及格”及以上视为考核合格。
第十一条 中医、针灸、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不合格者需按照国家相关文件和所在培训基地的具体要求进行补考,但可进行毕业考核和论文答辩;其他专业学位博士、硕士研究生考核不合格者可向二级培养单位提出申请,经二级培养单位负责人批准后可重新进行专业实践。
第五章 其他
第十二条 各二级培养单位按照本办法的相关要求,制订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实施细则。
第十三条 专业实践申请表、协议书、书面总结报告及考核表由二级培养单位留存,并由二级培养单位将专业实践考核成绩录入研究生管理系统。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2025年6月9日起施行,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原《陕西中医药大学关于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管理暂行规定》(陕中大研办〔2018〕15号)同时废止。
陕西中医药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申请表
研究生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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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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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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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地点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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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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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详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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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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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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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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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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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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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时间 |
从 年 月 日 到 年 月 日,共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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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承诺 |
本人将严格遵守学校及实践单位有关规定,注意自己人身和财产安全。并做到与学校经常保持联系。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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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意见 |
导师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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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单位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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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学院 (培养单位) 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
备注:本申请一式二份,个人保留一份,学院存档一份。
陕西中医药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
专业实践协议书(模板)
甲方:(陕西中医药大学XX学院)
乙方:(实践单位或指导教师)
丙方:(研究生导师)
丁方:(研究生)
为保障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研究生)在实践单位顺利开展专业实践,明确各方在实践活动中的责任和义务,经协商同意,甲、乙、丙、丁四方共同签订本协议。
一、丁方在乙方的实践时间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负责对丁方进行安全、知识产权和保密等方面的教育;
(二)组织丁方在实践开始前签订好四方协议;
(三)督促乙方为丁方提供适合的工作岗位和工作环境;
(四)协助乙方做好丁方在乙方实践期间的相关管理;
(五)督促丁方按照协议要求完成实践任务。
三、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按照与甲方签订的协议,为丁方提供合适的工作岗位和必要的实践条件;
(二)负责对丁方进行工作任务安排、安全生产教育、业务培训与指导等;
(三)负责丁方在实践期间的日常管理,并向甲方、丙方定期通报丁方实践情况及日常表现。
(四)如丙方、丁方有充足的理由说明实践内容不合适,应负责给予重新安排;
(五)负责对丁方的实践过程进行考核,对其实践表现及效果给出书面评价;
(六)负责为丁方购买实践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医疗保险;
(七)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招聘丁方为正式员工。
四、丙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指导丁方制订专业实践计划,定期听取丁方的汇报并予以指导,对丁方的实践情况进行考核;
(二)在丁方实践期间,定期与丁方指导教师联系,交流培养情况;
(三)对于丁方在专业实践过程中所涉及的知识产权和关键技术,不得要求丁方提供或告知。
五、丁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遵守乙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从严要求自己,服从乙方的领导和管理,维护乙方的声誉和社会形象;
(二)在乙方所属部门工作期间,遵守乙方的知识产权和保密规定;
(三)不得利用乙方的资源与技术从事乙方禁止的任何工作与活动;
(四)听从乙方及乙方指定的指导人员的工作安排,不能擅自行动;
(五)在实践过程中接受乙方的考核和评价;
(六)定期与丙方联系,汇报专业实践进展情况,接受丙方指导。
六、其他约定
(一)如因丁方不遵守管理制度致乙方损失的,乙方可追究其责任,并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
(二)在实践期间,丁方因公致伤、残、亡的,或因公而生疾病的,乙方承担有关责任及费用,甲方协助处理;非因公致丁方伤、残、亡,或非因公而生疾病的,由甲方按研究生管理规定处理,乙方可给予适当救助。
(三)本协议由四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四份,协议四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其他未尽事宜,由四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丙方(签字): 丁方(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陕 西 中 医 药 大 学
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
专业实践报告书
所在学院: (盖 章)
学生姓名:
学 号:
专业名称:
招生方向:
导师姓名:
指导教师:
实践单位:
实践时间: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陕西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制
说 明
一、专业实践报告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是检验和督导研究生培养过程的主要依据,也是学校对研究生毕业及授予学位进行审查的基本依据之一。
二、研究生应按个人实践教学计划开展专业实践,并在完成实践的基础上,撰写总结报告,报告内容一般包括实践的目的和意义、实践主要内容、实践计划执行情况以及实践主要成果等。
三、实践考核成绩记录为“优”、“良”、“及格”、“不及格”,“及格”及以上视为通过。
四、实践报告一般为3000字左右,在考核工作结束后上交所在学院。
实践方式和时间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研究生本人总结:(包括实践计划完成情况,专业技能、职业素质等方面的提高,对职业岗位工作的认识,实践环节收获与存在的不足等方面进行总结) (总结约3000字左右,请另附页)
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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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教师意见:(主要包括研究生实践期间的出勤情况、完成工作内容、工作能力及表现、取得成绩、成果等方面)
成绩评定: 指导教师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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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单位考核意见:
考核成绩: 负责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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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培养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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