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中大党〔2018〕5号发布,自2018年3月23日起施行)
为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中关于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总要求,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党委的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以及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在《陕西中医药大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意见(修订)》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切实增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
主体责任是政治责任。学校各级党组织要深刻认识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认清新形势,把握总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政治责任和根本担当,作为管党治党、办学治校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举措。增强忧患意识,坚守责任担当,全面落实责任分解、责任清单、约谈提醒、签字背书、廉政风险防控、履职情况报告、责任追究等制度,动态管理责任清单,完善纪实台账手册,绝不能重业务轻党建,重发展指标轻党风党纪,要真正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来认识主体责任、担当主体责任。
主体责任是分内责任。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党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理念,自觉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领会和把握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深刻内涵和具体要求,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省的决策部署上来。
主体责任是全面领导责任。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常研究、常部署、常督促、常检查,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目标管理中,与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紧密结合,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使党委真正成为权责对应、名实相符的责任主体。要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于党风廉政建设全过程,建立公开透明的体制机制,不断加强主体责任落实的流程管理和项目化管理,建立完备的责任制度和良好的传导机制,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逐级落实的责任体系,推进主体责任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做到工作职责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就延伸到哪里。
(二)切实履行“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各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一项重大政治责任。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责追责”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细化党员领导干部所担负的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双重职责,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专责监督,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党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责任,做到管事、管人、管党风廉政建设的一致性,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真正融入教学科研医疗等中心工作中去,真正克服“难有作为”和“作为不力”的问题。
各二级纪委要加强过程监督,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必尽责、失责必追究,认真履行监督责任。要勇于破除在思想认识、实践运用“四种形态”、体制机制改革等方面存在的“不适应”问题,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专责工作,要主动牵头抓总,主动作为,对协同工作,也要态度积极,要在组织协调中发挥作用、落实监督,努力营造崇廉尚廉的良好氛围。
(一)加强领导,预防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学校党的组织部门、两所附属医院党委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执行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完善配套制度,构建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拔任用机制,提高干部工作民主质量,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监督,强化廉政审查把关,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开透明度。强化党委在干部选拔任用和干部考察识别中的责任,落实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廉政知识考试、述职述廉、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加强干部任中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加强日常监督提醒,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严明组织人事纪律,坚决整治选人用人中的不正之风,对违规用人、说情打招呼等问题,一律从严查处,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加强干部考核,运用好“三项机制”,解决干部干事创业内动力不足和外压力不够的问题。其他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学校党委、组织部门做好干部工作。
(二)严格纪律管理,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
各单位要持之以恒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时刻警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新表现,着力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加强党风政风行风建设。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规范和加强公务用车、公款出国出境、办公用房、职务消费、社会兼职等方面的管理;坚决纠正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问题;坚决纠正滥用行政权力干预职称评定、科研经费使用等学术资源配置和利用职务插手教材教辅选用、基建工程、招标采购、招生等领域的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大力加强党风政风、师德师风和医德医风建设,严肃惩处违反师德行为和医药购销、办医行医中的不正之风,完善群众意见建议的回应和处理机制。
(三)深化源头反腐,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各单位要持续加强制度建设,探索建立权力清单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建立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决策事项目录,细化“三重一大”制度配套规定,加强对招生考试、基建修缮、物资采购、学生资助、财务管理、科研经费、干部选拔、职称评审、人才引进、学术诚信、医药购销、制药厂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制度建设和过程管理,提高管理运行的透明度和监督制约力度,将管权治权的制度笼子扎紧扎牢。深化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建设,努力实现廉政风险全领域、全方位、全过程的严格防控。
(四)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学校各级党组织要拿出恒心和韧劲,继续发扬钉钉子精神,始终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真正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管出习惯、抓出成效。要紧盯时间节点和具体问题,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规接受宴请、超标准接待、超标准用车、违规购置高档烟酒、私设小金库及在操办婚丧嫁娶中违规收受下属礼品礼金等问题,加强明察暗访,点名道姓,持续释放严管严查的强烈信号,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向基层延伸。要下大力气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强调查研究,认真查找本单位、本部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新表现、新动向,深入查摆,拿出举措,扎实整改,建立转变作风的长效机制。
(五)夯实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基础,充分履行好二级纪委监督责任
学校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及学校关于反腐败体制机制改革举措,保证二级纪委履行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各级党组织要常态化开展好党风廉政教育,建立定期党性分析制度,坚持开好民主生活会,领导、支持二级纪委履行好监督责任,定期听取同级纪委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分析本单位干部队伍廉政现状,提出切实的对策措施,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强信访监督、批评教育、诫勉谈话,对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各单位要支持学校纪委、监察审计部门查信办案,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六)加强班子自身建设,作廉洁从政的表率
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完善学习制度,强化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定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理论知识和廉政法规专题学习。要严肃党内生活,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年与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话,坚持班子成员谈心制度,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提高党内生活的质量。要严格执行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主要负责人要率先垂范,以上带下,从严抓班子带队伍,对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人和事严格教育、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积极主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一)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落实流程
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人,其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要落到班子每个成员的具体工作职责之中,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监督措施,形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的完整封闭链条,发挥闭环效应,实现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要不断加强并逐步完善流程管理,以“三书三会三报告三必谈三必报两必学”制度为主要抓手,以具体工作的项目化推进为主要方式,实现主体责任程序化、制度化。
1、“三书”制度
一是廉政承诺书。年初,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对落实“一岗双责”、个人廉洁自律、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等方面作出具体承诺,填写《廉政承诺书》。二是责任计划书。年初,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针对分管工作中的重点项目,廉政风险系数高、易发生腐败行为和不正之风的重点工作,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填写个人分管职责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计划书》,明确当年推进的1-2项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形成具体方案,提交二级党委书记审核后,在党政联席会上逐一审议通过。三是总结评议书。年末,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对照年初计划和廉政承诺,总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完成情况,开展自我评价,填写《总结评议书》报学校党委。
2、“三会”制度
一是年初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安排部署会。按照中省及学校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总结上一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析当前的形势、任务,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要求,部署并督促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制订、提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工作计划。二是年中召开分析研判会。听取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责任分工推进情况汇报,特别是重点责任项目的推进情况、突出问题和下阶段工作举措,研究提出工作推进要求。三是年末召开总结评议会。听取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关于年度责任分工落实情况的汇报,总结分析工作成效和存在的问题,逐一作出评价,提出整改意见,列入下一年度工作方案,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责任落实情况报告。
3、“三报告”制度
一是每年年末,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在总结评议后,在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考核中述廉述责,报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二是每年年末,各二级党组织以书面形式向学校党委和纪委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报告。三是每年年末,各二级党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制度落实情况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4、“三必谈”“三必报”“两必学”制度
各级党组织及领导班子成员须按照《陕西中医药大学廉政约谈制度》《陕西中医药大学诫勉督导制度》《陕西中医药大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实台帐实施办法》“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相关要求及职责分工,结合本单位实际,对所属党员及教职员工进行廉政谈话、约谈和诫勉谈话;各班子成员须按照《陕西中医药大学纪检监察信访工作规程》《陕西中医药大学处级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管理规定》《陕西中医药大学处、科级干部婚丧嫁娶等事宜申报管理制度》自觉向组织部门报告群众来访、婚丧嫁娶、个人事项相关情况;各级党组织每月至少安排一次党风廉政教育专题学习,班子成员每学期至少参加一次警示教育。
(二)机关职能处室及群团组织主体责任落实流程
机关职能处室及群团组织(以下简称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人,其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流程是:
1、正确掌握、执行上级有关的政策和规定,贯彻落实上级组织布置的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任务,要将党风廉政工作列入党政联席会议(或部务会)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部署落实。年初制定本单位(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领导班子责任分工,年内召开本单位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工作不少于2次,年底进行自查总结,并将相关情况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2、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统筹安排、部署落实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对班子成员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和落实“一岗双责”情况、对“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行政主要负责人要认真抓好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中的反腐倡廉工作,注重加强对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运行的制约、规范和监督。
3、各单位、各部门班子其他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将党风廉政建设与各项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
4、对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强化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纠正违反规定的行为,及时处理和整改发生的问题,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报告。
5、结合业务工作,负责对下属对口工作部门开展有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教育,纠正部门和行业的不正之风。
(一)要强化监督检查
学校党委和纪委将通过会议、约谈、巡查督查和责任制考核等方式加强监督检查,年初查计划、年中查推进、年末查落实、按期查整改,抓好问题的整改落实,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即年初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部署情况,特别是主体责任分工情况;年中监督检查主体责任推进落实情况;年末开展党风政风巡查和党务政务督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对重点责任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抽查,按时间节点监督检查主体责任落实过程中存在问题的整改纠正情况。重点检查五项内容:一查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二查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情况;三查党政联席会、二级党组织会议记录情况和“三书”制度执行情况;四查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情况;五查重要信访和腐败案件查处情况。
(二)要强化过程监督
各二级纪委要协助同级党委加强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责任落实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通过实地抽查、个别访谈、专项检查等方式,及时了解掌握主体责任落实和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等方面的情况,加大信访处理和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对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廉政纪律以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坚决予以党纪政纪处理。及时向同级党委和相关领导班子成员通报掌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及时提醒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领导干部开展“提醒”谈话。
(三)强化责任追究
学校党委和纪委要健全责任分解、监督检查、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对党风廉政工作敷衍塞责、不抓不管的,对因决策失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社会影响的,对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因疏于管理发生严重违法违纪案件等情况的,依据有关规定予以问责。认真执行责任追究“一案三查”制度,对因责任不落实或落实不力,导致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的单位、部门,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还要查找体制机制制度和管理上的漏洞。
若学校原有文件与本实施细则有不一致处,以本实施细则为准。若本实施细则与上级文件有不一致处,以上级文件为准。
附件:1.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
2.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计划书
3.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总结评议书
附件1:
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
( 年)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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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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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 字: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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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班子成员立足本人分管工作,在落实“一岗双责”、廉洁自律、管好自己、当好表率方面作出承诺。此表一式两份,一份本人保存,一份党委留存。
附件2:
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计划书
( 年)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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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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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项目 重点工作 突出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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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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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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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意见 |
单位(盖章): 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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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联席会 审议意见 |
单位(盖章): 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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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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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班子成员针对个人分管工作中的重点项目,廉政风险系数高、易发生腐败行为和不正之风的重点工作,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填写本《责任计划书》,明确当年推进的1-2项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形成具体方案。
附件3:
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总结评议书
( 年)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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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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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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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计划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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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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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评议意见:
单位(盖章): 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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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党委意见:
单位(盖章):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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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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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班子成员对照《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计划书》,开展自我评价,填写《总结评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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