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中医药大学选拔优秀毕业生留校工作管理暂行办法(2021)
来源:规范性文件信息化发布平台 作者:规范文件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4-11-25 10:2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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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中医药大学选拔优秀毕业生留校工作管理暂行办法

(陕中医规范〔202125号发布,自202199日起)

为进一步鼓励优秀毕业生留校工作,特制订本办法。

一、选留原则

选留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既注重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又要注重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素质。

二、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

教辅岗位。

(二)选拔条件

凡在中国大学生医学技术技能大赛总决赛中获奖的选手且符合以下条件者,具备毕业后留校工作的资格。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有良好的品德修养;

2稳重踏实,具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组织管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等;

3身体健康,体貌端正;

4在校期间,注重德、智、体、能全面发展,积极参加各项活动,表现优秀,未受过任何处分。

符合条件考取硕士研究生者,可与学校提前签订优秀毕业生留校工作协议,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后可回学校工作。

三、招聘程序

1申请报名:符合条件人员提交申报材料至人事处;

2资格审核:由学生工作部和教务处对申请人的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

3考察和体检:由人事处负责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综合考察和体检;

4公示和签订协议: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经校长办公会审定后公示,公示无异议签订三方协议;

5办理入职手续。

四、其他

1.本办法自202199日起开始执行。

2.本规定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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