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中医规范〔2021〕25号发布,自2021年9月9日起)
为进一步鼓励优秀毕业生留校工作,特制订本办法。
一、选留原则
选留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既注重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又要注重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素质。
二、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
教辅岗位。
(二)选拔条件
凡在“中国大学生医学技术技能大赛”总决赛中获奖的选手且符合以下条件者,具备毕业后留校工作的资格。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有良好的品德修养;
2、稳重踏实,具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组织管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等;
3、身体健康,体貌端正;
4、在校期间,注重德、智、体、能全面发展,积极参加各项活动,表现优秀,未受过任何处分。
符合条件考取硕士研究生者,可与学校提前签订优秀毕业生留校工作协议,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后可回学校工作。
三、招聘程序
1、申请报名:符合条件人员提交申报材料至人事处;
2、资格审核:由学生工作部和教务处对申请人的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
3、考察和体检:由人事处负责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综合考察和体检;
4、公示和签订协议: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经校长办公会审定后公示,公示无异议签订三方协议;
5、办理入职手续。
四、其他
1.本办法自2021年9月9日起开始执行。
2.本规定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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