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中医药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管理暂行办法(2021)
来源:规范性文件信息化发布平台 作者:规范文件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4-11-21 21:5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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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中医药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管理暂行办法

(陕中医规范〔202122号发布,自2021级秋季入学的本科生开始实施)

第一章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团中央、教育部《关于在高校实施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的意见》相关要求,大力推进我校素质教育,加强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鼓励学生在校期间积极参加第二课堂活动,构建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互动互融、互补互促的人才培养模式,努力培养高素质专业人才,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第二课堂是指在第一课堂(课堂教学)以外的时间,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自主进行的旨在加深基础知识学习,扩大知识领域,发展科技、文体、艺术等方面的兴趣和才能,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实践教育活动。

第三条第二课堂按内容分类进行学时量化,各类项目累计每16学时计1学分。第二课堂与第一课堂学分共同构筑我校学生综合素质教育体系,全面、客观地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状况,作为学生学业考核、评优评奖、求学深造、就业推荐的重要依据。

第四条为加强对第二课堂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第二课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长:分管学生工作校领导

 员:党校办、组织部、宣传部、学工部、校团委、教务处、科技处、国际交流处、信管处、保卫处、高教中心、图书馆、医史馆、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部部门负责人,各院系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团委。

办公室负责本实施办法的统筹规划、指导、考评和第二课堂管理、培训等工作,各学院成立相应的第二课堂管理机构。

第五条根据《陕西中医药大学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原则意见》(陕中医教办〔202072号)规定,陕西中医药大学本科学生在完成必修、选修和实践教学环节学分外,须获得不低于8学分的第二课堂学分,其中科技创新项目不低于2学分,方能毕业。

第六条完成第二课堂学分修读要求的学生,学校在毕业时为其出具《陕西中医药大学第二课堂成绩单》,并装入学生档案,学生也可在在校期间自行打印,以便求职等使用。

第二章第二课堂范围及学分认定办法

第七条学校认可的各类第二课堂素质拓展活动范围包括: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育,详见附件《陕西中医药大学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细则》。以上未涉及到但需要予以确认学分的项目,学生可提出申请,由第二课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定。

第八条第二课堂学分项目的具体认定程序如下:

1、立项。各活动立项单位根据活动项目及时立项。立项单位包括:宣传部、学工部、校团委、教务处、科技处、信管处、保卫处、图书馆、体育部等部门,以及各院系。

2、初审。活动发起之后,由立项单位所在的院系(部门)负责人进行初审,立项不规范、主题不明确的活动将驳回修改,初审通过之后由校团委进行最终审核。

3、发布。活动审核之后,在第二课堂管理系统内发布,全体学生可分类浏览,并根据活动条件自主报名参加。

4、实施。活动开展期间,立项单位可对报名学生进行审核、扫码签到,并上传活动相关文字、图片材料。活动结束后,立项单位需进行活动完结,提供总结性文字、图片,同时上传活动成果。

5、审核。校团委对活动完结情况进行审核,并对活动成果及活动参与人员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6、获得学时。公示无异议,活动完结审核通过后,参与学生可获得相应学分。

学生参与完成非立项单位举办的活动,需于活动前提出申请,由校团委代为立项。若有立项范围以外的相关认证,需填写《陕西中医药大学第二课堂活动项目认定审批表》,经相关认证部门审核后将审核结果报至校团委,经审核批准后生效。

第九条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及成绩评定由陕西中医药大学第二课堂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

1、毕业生可通过第二课堂管理系统自主查询打印“第二课堂成绩单”,校团委在学生毕业前将审核盖章的第二课堂成绩下发。

2、“第二课堂成绩单”的设计、认定根据实施情况适时调整。

3、第二课堂所涉及项目由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认证,认证通过后将结果报至校团委,由第二课堂领导小组办公室赋予相应学分。

第十条我校学生“第二课堂成绩单”学分认定工作依托第二课堂管理系统进行管理,通过该系统,可单独生成反映学生实际学习与活动情况的“第二课堂成绩单”。

第三章监督与检查

第十一条第二课堂学分一经审核,不得随意更改。各学院管理人员在审核时应认真负责,确保审核过程的公平公正。

第十二条领导小组定期对第二课堂各项活动进行检查,凡属弄虚作假者,依照《陕西中医药大学学生违反考场纪律与作弊处分条例》的规定,按作弊论处,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违规获得的第二课堂学分按0分计。如有管理人员参与舞弊行为,依照《陕西中医药大学教学差错和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每学年6月份,陕西中医药大学第二课堂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一年级获得1学分以下、二年级获得3学分以下的学生进行预警,并将名单发放各院系。

第四章

第十四条本实施办法执行过程中,遇有争议事项的,由陕西中医药大学第二课堂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第十五条若出现转专业、留级等学籍异动情况,相应审核与认定工作由异动后学院负责,已获学分可以累积。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2021级秋季入学的本科生开始实施,由校团委负责解释。

附件

陕西中医药大学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细则

德育

内容

活动级别

学时

认定方式

备注

荣誉称号

国家级

(含以上)

112

荣誉证书或表彰文件

1.    提名或入围按等级酌情加分

2.    竞赛类加分见智育“科技创新类竞赛”项

省、部级

80

荣誉证书或表彰文件

校(市)级

32

荣誉证书或表彰文件

院级

16

荣誉证书或表彰文件

青马培训班

校团委

32

结业证书

院系团委

16

结业证书

党校学习

党委组织部

12

结业证书或证明

主题团日活动

院系团委

4

系统自动认证

班级

1

校团委(学生)副书记,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校团委委员

32

考核证明

1.      学年内兼任职务以最高分计,不重复加分。

2.      学生干部年终考核合格加分,不合格不予加分。

校团委副部长,新媒体中心机构负责人(含副职),院(系)分团委(团总支)副书记,社团联合会主席团成员,邵小利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国旗护卫队队长(副队长),院(系)学生分会主席团成员,五星级社团负责人

24

考核证明

校学生会部长,新媒体中心机构部长,校级网络宣传员组长,网络安全员队伍学生负责人,院(系)团总支部长,四星级社团负责人,各班级班长、团支书,学生党支部委员,校级教学信息员组长,大学生志愿者宣讲团团长。

20

考核证明

校团委干事,校学生会副部长,新媒体中心机构副部长,校级网络宣传员成员、网络安全员队伍部长及副部长,院(系)团总支各部副部长、学生分会部长(副部长),三星级社团负责人,校级网络宣传员组长,院(系)级教学信息员组长,大学生志愿者宣讲团副团长。

16

考核证明

校学生会干事,新媒体中心部员、其他学生组织、社团成员,班委、舍长。

12

考核证明

智育

内容

活动级别和获奖等级

学时

认定方式

备注

科技创新类竞赛、技能竞赛等

国家级

(含以上)

特等奖、一等奖

128

荣誉证书或表彰文件

1.    学年内相同项目加分以最高分计,不重复加分。

2.    集体项目主持人、参与者取得学时,按项目相应学时分别乘10.75系数折算,当集体无法确定主持人和参与者时,报至相应认证部门研究决定。

3.    提名或入围按等级酌情加分。

二等奖

112

荣誉证书或表彰文件

三等奖

96

荣誉证书或表彰文件

优秀奖

或单项奖

80

荣誉证书或表彰文件

参与

64

相关证明或原始材料

省部级

特等奖、一等奖

96

荣誉证书或表彰文件

二等奖

80

荣誉证书或表彰文件

三等奖

64

荣誉证书或表彰文件

优秀奖

或单项奖

48

荣誉证书或表彰文件

参与

16

相关证明或原始材料

校(市)级

一等奖、特等奖

64

荣誉证书或表彰文件

二等奖

48

荣誉证书或表彰文件

三等奖

32

荣誉证书或表彰文件

优秀奖

或单项奖

16

荣誉证书或表彰文件

参与

8

相关证明或原始材料

院级

一等奖、特等奖

32

荣誉证书或表彰文件

二等奖

16

荣誉证书或表彰文件

三等奖

8

荣誉证书或表彰文件

优秀奖

或单项奖

4

荣誉证书或表彰文件

参与

4

相关证明或原始材料

发表学术论文

高水平论文

第一作者

112

论文原件或官方收录证明

1.      学年内相同项目加分以最高分记,不重复加分。

2.      高水平论文由学生所在院系学位委员会分委会审核,校学位委员会认定

第二作者

64

其余作者

32

中文核心期刊

第一作者

80

论文原件

第二作者

48

论文原件

其余作者

16

论文原件

一般期刊或省级以上学术会讨论文集

第一作者

32

论文原件

第二作者

16

论文原件

其他作者

8

论文原件

校级学术会讨论文

第一作者

16

论文原件

专利

发明专利、设计专利、软件制作权

第一专利人

48

专利证书

第二、三专利人

32

专利证书

其他专利人

8

专利证书

软件著作权

第一作者

16

作品证明

第二、三作者

8

作品证明

文稿撰写

在校报、校广播电台、校园网、校级新媒体平台等被采用(第一作者)

1

稿件录用通知或公开发布的作者信息截图

按每篇计

宣传工作

在校电视台、校广播电台、校级新媒体平台、校级网络宣传员等参与节目录制、摄影、摄像、导播、剪辑、主持、场务、信息发布等工作

1

节目链接(或二维码)及工作人员信息截图或主管部门证明

按每次计

学习水平资格考试

英语

六级

32

证书或成绩单

1.      相同项目加分以最高分计。

2.      不同类资格证书可累计加分。

四级

20

证书或成绩单

中医经典等级考试

高级

32

证书或成绩单

中级

26

证书或成绩单

初级

20

证书或成绩单

计算机

三级

16

证书或成绩单

二级

8

证书或成绩单

其他技能培训证书考试

高级

16

证书或成绩单

中级

12

证书或成绩单

初级

4

证书或成绩单

各类讲座、报告

观众

1

系统自动认定

体育

内容

活动级别和获奖等级

学时

认定方式

备注

各级体育类比赛、活动

国家级一等奖

128

获奖证书

1.一等奖指比赛名次第1名;二等奖指比赛名次2-3名;三等奖指比赛名次4-8名;

2.观众获得学时=时长(小时)×系数。

国家级二等奖

112

获奖证书

国家级三等奖

96

获奖证书

国家级优秀奖、参与

80

获奖证书、主办方证明

省级一等奖

96

获奖证书

省级二等奖

80

获奖证书

省级三等奖

64

获奖证书

省级优秀奖、参与

48

获奖证书、主办方证明

校级一等奖

48

获奖证书

校级二等奖

32

获奖证书

校级三等奖

16

获奖证书

校级优秀奖、参与

8

获奖证书、证明

院级一等奖

24

获奖证书

院级二等奖

12

获奖证书

院级三等奖、优秀奖

6

获奖证书

观众

系数1

系统自动认定

美育

内容

活动级别和获奖等级

学时

认定方式

备注

文化、艺术类活动,优秀传统文化宣传推广活动

国家级特等奖、一等奖

128

获奖证书

1.单项奖由主办部门提供证明单独认定;

2.观众获得学时=时长(小时)×系数。

国家级二等奖

112

获奖证书

国家级三等奖

96

获奖证书

国家级优秀奖、参与

80

获奖证书、主办方证明

省级特等奖、一等奖

96

获奖证书

省级二等奖

80

获奖证书

省级三等奖

64

获奖证书

省级优秀奖、参与

48

获奖证书、主办方证明

校级一等奖

48

获奖证书

校级二等奖

32

获奖证书

校级三等奖

16

获奖证书

校级优秀奖、参与

12

获奖证书、证明

院级一等奖

32

获奖证书

院级二等奖

20

获奖证书

院级三等奖、优秀奖

12

获奖证书

院级活动参与

8

主办方证明

文化艺术表演观众

系数1

系统自动认定

劳育

内容

活动级别和获奖等级

学时

认定方式

备注

寒、暑假社会实践,三下乡等实践活动

国家级表彰

(含以上)

获奖

112

荣誉证书或表彰文件

1.      提名或入围按等级酌情加分

2.      竞赛类加分同“人文素养”项

省部级表彰

获奖

80

荣誉证书或表彰文件

校(市)级表彰

获奖

48

荣誉证书或表彰文件

院级

表彰

32

荣誉证书或表彰文件

校级

参与

16

实践总结

所有参加实践活动需提前报备。

院级

参与

16

实践总结

学生个人自主参加

16

实践总结

志愿服务、社会公益活动

国家级奖励及以上

获奖

112

荣誉证书或表彰文件

提名或入围按等级酌情加分

省部级

获奖

80

荣誉证书或表彰文件

校(市)级

获奖

32

荣誉证书或表彰文件

院级

获奖

16

荣誉证书或表彰文件

国家级

参与

系数2

系统自动认定

获得学时=时长(小时)×系数。

省部级

参与

系数1.5

系统自动认定

校(市)级

参与

系数1

系统自动认定

院系级

参与

系数1

系统自动认定

注:其他未尽事宜,由学生或院系提供相关凭证后,经校团委讨论后酌情加分。


陕西中医药大学第二课堂活动项目认定审批表

                             填表日期:         

姓名

年级

学号

院(系)

班级

联系方式

模块

德育□     智育□      体育□      美育□      劳育□

申请学时依据(可附有关证明材料)

申请学时分值

        学时

主办部门审核意见

                                签字(盖章)

校团委审核意见

                                签字(盖章)

          申请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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