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在陕西中医药大学及附属医院注册的共青团员、共青团干部和团支部都有评选资格。
(一)“五四”红旗团支部条件
1、坚决贯彻执行上级党、团组织的方针、政策和决定,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执行学校的各项制度,有强烈的大局意识;
2、有健全得力的领导班子,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按时参加上级团组织召开的会议,能较好地完成上级党、团组织下达的各项任务;
3、高度重视团员思想教育,每月按要求定期召开团组织会议,每学期认真开展特色团组织活动,采取生动活泼的形式抓出思想建设的成效,支部递交入党申请的人数超过60%;
4、团支部密切配合班委会开展工作,积极创建优良学风班;
5、符合基层团组织创先争优“四个好”的标准,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成效显著;
6、2018年以来,团支部内无人受到纪律处分。
(二)优秀共青团员标兵条件
必须具备优秀团员的条件,同时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和国家政策,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能认真履行团员义务,符合优秀团员条件,有典型先进事迹,是优秀团员的楷模;
2、思想品德优秀,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团结同学、尊敬师长,关心集体、热爱劳动,维护和遵守社会公德,综合测评排名在班级前20%;
3、大二年级学生需获一次奖学金,大三年级学生需通过英语四级,获得省级以上奖励者,可优先推荐;
4、在2018年陕西省第十六届运动会中表现优异的志愿者可优先考虑。
(三)优秀共青团干部条件
1、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和国家政策,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思想道德品质高尚;
2、担任团干部(校系学生会、青年志愿者协会、学生社团及各班团支部、班委会干部)半年以上,热爱本职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具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业绩突出,在学生中享有一定威信;
3、学习刻苦,勇于拼搏,学习成绩优秀,综合排名在班级前30%;
4、在带领基层团组织和团员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在主题教育活动、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科技创新、文艺体育等活动中表现积极,获得校级以上奖励者优先考虑。
5、在2018年陕西省第十六届运动会中表现优异的志愿者可优先考虑。
(四)优秀共青团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和国家政策,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能认真履行团员义务,能积极响应学校号召,不迟到,不早退,带头遵守学校各项纪律;
2、思想品德优秀,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团结同学、尊敬师长,关心集体、热爱劳动,维护和遵守社会公德;
3、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良,综合排名在班级前30%;
4、符合团员创先争优“四带头”的标准,即带头坚定信念,带头刻苦学习,带头争创佳绩,带头弘扬新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表现突出;
5、积极参与各级团组织开展的主题教育、科技创新、素质拓展等活动,获得校级以上奖励者优先考虑。
6、在2018年陕西省第十六届运动会中表现优异的志愿者可优先考虑。
(五)青年突击队条件
1、青年突击队是指39周岁以下党员、团员青年占到总人数的60%以上,且负责人年龄在39周岁以下的青年优秀群体;
2、整体政治素质良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3、注重大局,在完成急难险重任务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4、积极参与精神文明建设,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
5、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在提高经济效益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
6、刻苦学习、努力钻研,在掌握现代化科技文化知识和科技攻关方面成绩优异;
7、积极维护社会稳定,在保卫祖国、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方面做出了重大贡献。
(六)青年突击手条件
1、年龄在39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青年;
2、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关心群众;
3、刻苦学习、努力钻研,在掌握现代文化科学知识和生产、科研、教学、管理中做出了突出贡献;
4、积极投身经济建设,立足本职、诚实勤劳,在提高经济效益、落实科学发展观等方面有重大贡献,在本地区、本行业有突出业绩,产生了较大的影响;
5、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具有良好的社会主义道德,明礼诚信、遵纪守法。在保卫祖国、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
6、全年出勤达到规定天数。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不能参加评选
1、评选年度内有违法乱纪现象和学籍处分者,考试中有作弊现象者;
2、评选学年度有一门以上(含一门)课程不及格者;
3、未经学校批准,擅自在校外租住者。
1、五四红旗团支部:采取团支部自荐,各院(系)团总支初评,党总支审核,校团委审批的办法进行。提交申请的团支部必须对照评选条件,递交书面总结材料(A4纸打印),经团支部书记签字,交团总支初评,院(系)党总支审核,报校团委审批;
2、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标兵、优秀共青团员:采取团内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校团委审批的办法进行。先由各团支部召开民主评议会,支委会研究并提出优秀团干和优秀团员的候选人,经支部大会审议,院(系)团总支和院(系)党总支审核后,报校团委审批;
3、青年突击队和青年突击手只有第一附属医院团委和第二附属医院团委组织参评;
4、各类评选比例为:“五四”红旗团支部按团支部总数的20%评选;优秀共青团员标兵按各院(系)学生人数多少确定,1000人以上的院(系)3名,600-1000人的院(系)2名,600人以下的院(系)1名;优秀共青团干部按团支部总数的60%评选;优秀共青团员按团员总数的4%评比,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2。
1、评选范围内的个人荣誉称号不能兼获;
2、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要重视本次评优工作,要把评优作为总结工作、交流经验、学习先进、鼓舞干劲的过程,更好地推动团内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3、各院(系)团总支要在党总支的领导下,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及评选条件和程序进行推荐,达不到条件要求的,减少推荐名额,宁缺勿滥;
4、“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标兵及优秀共青团干部需附推荐材料(2000-3000字),一律用A4纸打印;
5、各单位于4月12日前将推荐表及推荐材料报校团委审批。未按时报送材料的视为放弃参加评选。版权所有(C)2020—2021 陕西中医药大学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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