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中大科办〔2019〕18号发布,自2019年9月24日起施行)
为充分调动我校广大中医药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和双一流建设,学校决定开展陕西中医药大学“科技工作突出贡献奖”、“科技管理先进集体”、“优秀科技工作者”、“优秀科技管理工作者”、“青年科技新秀”评选活动,根据学校科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参评人员、科研团队、集体为我校(包括附属单位)的在职员工、部门或单位。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品德优良。
(三)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个人5年内出现所负责的项目逾期未结题、或被上级部门终止或被各级部门认定为学术不端的,不得申报。
(四)在科技工作表现突出,为我校科技进步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五)参评科技业绩均以陕西中医药大学或附属单位为完成单位,取得时间限于近三年。
(六)优秀科技工作者、优秀科技管理工作者只参评其中之一。
(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个人5年内出现师德师风问题者,不得申报。
(八)严格遵守科研经费管理制度。个人5年内项目负责人出现经费使用不规范甚至违纪违法者,不得申报。
在符合申报基本条件前提下,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科技工作突出贡献奖
须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一项以上:
1、主持申报立项国家级项目、省部级重点重大科技项目不少于3项。
2、有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成果转让经费在三百万以上或承担的横向课题经费在五百万以上。
3、作为第一作者或者第一通讯作者将研究成果发表在SCIENCE、NATURE、CELL、PNAS及THE ENGLAND JOURNAL OF MEDICINE等国际顶级期刊上,或者发表的学术论文入选ESI高被引论文。
4、主持获得省部级一等奖以上奖励,或国家级科技奖项、荣誉持有人。
(二)科技管理先进集体
1、领导班子重视科技工作,有明确的科研管理组织架构,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和管理制度;
2、能对本单位承担的各级项目实施有效的管理;能按照要求高质量组织完成项目申报、进展报告、结题验收、科技资料统计、科技总结等工作;
3、能积极营造科研学术氛围,在科技人才引育、学科团队与科研平台建设、科技成果产出转化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4、参选的单位须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三项以上:
(1)国家级项目年均申报率不低于20%;或年均申报立项率不低于10%;
(2)省部级项目年均申报率不低于10%;或者申报立项率不低于40%;
(3)在CSCD-C、CSSCI、SCI等重要杂志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年均不少于10篇,人均不低于0.3篇;
(4)以第一主编身份出版的专著年均不少于3部,人均不低于0.5部;
(5)获得专利授权不少于5项,人均不低于0.006项;
(6)三年期间以第一完成人获得省级奖项1项以上。
(7)三年内主办或承办学术讲座或培训或继续教育项目8场以上,至少开展学术诚信教育相关活动1场以上。
(三)优秀科技工作者
须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二项以上:
1、获得科技奖励:省部级一等奖且排名前三;二等奖且排名前二;三等奖且排名第一。具体奖项包括陕西科学技术奖、陕西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等;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发布的社会科技奖励目录中所列的社会科技奖,可视为省部级科技奖。
2、主持申报立项科研项目:国家级项目2项;或国家级项目1项和省部级重点(重大)项目1项以上(省基金重点项目、创新研究团队、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科技重大专项等);或省部级3项以上;或省部级以上社会科学类项目2项以上。
3、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职务发明专利3件以上。
4、取得技术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1件以上,且为第一完成人。
5、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包括共同第一作者和共同通讯作者),在CSCD(C)期刊发表学术论文5篇以上;或学术论文被SCI、EI收录2篇以上,影响因子合计4.0以上;社会科学类要求在CSCD(C)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篇以上。
6、作为第一主编在国家一级出版社出版高水平学术专著1部以上。
(四)优秀科技管理工作者
1、参评人员应为所在单位、部门的科技工作负责人员,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
2、岗敬业,廉洁奉公,勇于创新,开拓进取,在科研管理工作中业绩突出;
3、参评人员在科研管理过程中不存在学术不端行为;
4、参评人员所在部门应对科技工作做出突出贡献,须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三项以上:
(1)部门国家级项目年均申报率不低于20%;或年均申报立项率不低于10%;且项目结题率达100%;
(2)省部级项目年均申报率不低于10%;或者申报立项率不低于40%;且项目结题率达100%;
(3)组织本部门教师在CSCD-C、CSSCI、SCI等重要杂志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年均不少于15篇,人均不低于0.5篇;
(4)组织本部门教师以主编身份出版的专著年均不少于4部,人均不低于0.3部;
(5)组织本部门教师积极申报省级科技奖项每年不得少于1项;
(6)三年内组织本部门教师参加学术讲座或培训或继续教育项目8场以上,至少开展学术诚信教育相关活动1场以上。
(五)青年科技新秀
申报者年龄须在35岁以下,且须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二项以上:
1、省部级科技奖励:一等奖且排名前三的获奖人员;或二等奖且排名前二的获奖人员;或三等奖且排名第一的获奖人员。具体奖项包括陕西科学技术奖、陕西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陕西重要技术标准奖、中华中医药学会等一级学会奖项等;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发布的社会科技奖励目录中所列的社会科技奖,可视为省部级科技奖。
2、主持申报立项自然科学类科技项目:国家级1项以上(至少1项为面上项目或青年基金);或省部级以上项目2项以上;或获得省部级以上社会科学类项目立项1项以上。
3、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职务发明专利2件以上。
4、取得技术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1件以上,且为第一完成人。
5、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包括共同第一作者和共同通讯作者),在CSCD(C)期刊发表学术论文4篇以上;或学术论文被SCI、EI收录2篇以上,影响因子合计3.0以上;社会科学类要求在CSCD(C)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
6、作为主编在国家一级出版社出版高水平学术专著1部以上。
(一)本次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个人申报需提出申请,也可以由科技处、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予以推荐。
(二)各单位应将本单位的推选结果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或异议解除后按照推荐顺序向学校报送名单。
(三)科技处根据各单位推荐情况,以及本次表彰名额,组织专家评审,将拟获奖人选报学校学术委员会审议。
(四)校长办公会审定通过后发布奖励决定。
(五)本奖项每年评选一次。近三年内取得的成果均可纳入年度评选,但每项成果只能参选一次。
(一)评选“科技工作突出贡献奖”需填写《陕西中医药大学科技工作突出贡献奖申请表》(见附件1);
“优秀科技工作者”需填写《20**年度陕西中医药大学优秀科技工作者申请表》(见附件2);
评选“青年科技新秀”需填写《20**年度陕西中医药大学青年科技新秀申请表》(见附件3);
评选“优秀科技管理工作者”需填写《20**年度陕西中医药大学优秀科技管理工作者申请表》(见附件4);
评选科技管理先进集体由单位、部门分管科研领导填写《20**年度陕西中医药大学科技管理先进集体申请表》(见附件5);
(二)申请人相关项目、成果的支撑证明材料若已在科技处备案,或者可在Pubmed、CNKI等网页可以查询的,均无需提交。若支撑证明材料未能及时备案的,请提交原件材料。
1、关于每年项目申报率及项目申报立项率的说明:
项目申报率=项目申报数/本部门总人数(人事处在编人员);
项目申报立项率=项目立项数/项目申报数。
2、论文、专著、专利等科技成果的年均值、人均值说明:
年均值=本部门3年科技成果总数/3;
人均值=本部门当年科技成果总数/本部门当年总人数(人事处在编人员),连续三年的人均值之和。
1、本次评选工作由科技处组织,并负责评选办法的解释工作。
附件:1.《陕西中医药大学科技工作突出贡献奖申请表》
2.《20**年度陕西中医药大学优秀科技工作者申请表》
3.《20**年度陕西中医药大学青年科技新秀申请表》
4.《20**年度陕西中医药大学优秀科技管理工作者申请表》
5.《20**年度陕西中医药大学科技管理先进集体申请表》
附件1:
陕西中医药大学科技工作突出贡献奖申请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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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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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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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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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事迹和贡献(2000字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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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页面不够,可另敷页)
附件2:
20**年度陕西中医药大学优秀科技工作者申请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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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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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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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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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立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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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著作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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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情况(专利、软件著作权、植物新品种权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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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技术标准、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新药批准证书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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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成果获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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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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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填表说明:本表仅限于填写近三年材料,超期无效。科技立项情况只填写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的项目;论文、著作只限填报属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的;知识产权情况,只填报属第一完成人的;取得技术标准、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新药批准证书情况仅统计主要完成人的;成果获奖须获得个人证书并标注排名。
(页面不够,可另敷页)
附件3:
20**年度陕西中医药大学科青年科技新秀申请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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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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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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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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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立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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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著作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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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情况(专利、软件著作权、植物新品种权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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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技术标准、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新药批准证书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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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成果获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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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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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填表说明:本表仅限于填写近三年材料,超期无效。科技立项情况只填写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的项目;论文、著作只限填报属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的;知识产权情况,只填报属第一完成人的;取得技术标准、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新药批准证书情况仅统计主要完成人的;成果获奖须获得个人证书并标注排名。
(页面不够,可另敷页)
附件4:
20**年度陕西中医药大学优秀科技管理工作者申请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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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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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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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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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专职科技管理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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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科技管理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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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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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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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从事管理工作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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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本单位或者学校科技工作进步所做贡献情况 (包括单位科技立项、项目完成情况、成果奖励、发表论文著作情况、知识产权情况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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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科技情况(包括承担项目、论文著作、知识产权、成果奖励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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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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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附件5:
20**年度陕西中医药大学科技管理先进集体申请表
单位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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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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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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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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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3年科技工作总结(包括单位科技立项、项目完成情况、成果奖励、发表论文著作情况、知识产权、科技人才培养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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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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