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中医药大学微专业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陕中医规范〔2024〕13号发布,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更好地适应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需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复合型人才的需求,加快推进新文科、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交叉融合建设,满足学生个性化、多样化发展,促进学生形成跨学科知识能力素养,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微专业是指在我校现有本科专业目录以外,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围绕某个特定专业领域、研究方向或者核心素养,充分发挥我校学科专业综合优势,提炼开设的一组核心课程。
第三条 微专业建设应当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高等教育教学和学生成长成才规律,坚持改革创新与交叉融合,进一步探索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学生知识结构的复合性,提升与社会需求的匹配度。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四条 微专业建设实行校院两级管理。
(一)教务处对微专业建设与管理的主要职责包括:
1.制定微专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微专业的建设、运行与管理;
2.指导开展微专业申报与评审工作;
3.指导开展微专业的报名与录取工作;
4.资格审定和证书印制发放等工作;
5.组织开展微专业评估工作。
(二)微专业所在院(系)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纳入各院(系)的正常教学管理体系,主要职责包括:
1.组建微专业教学团队,开展微专业申报工作;
2.制定微专业培养方案、课程体系和教学大纲;
3.具体负责微专业学生报名与遴选工作;
4.确保高质量开展微专业建设,执行微专业授课安排、课程考核、成绩统计汇总和档案管理等日常教学管理工作。
第三章 申报与建设
第五条 微专业建设实行项目制,以负责人所在院(系)为建设主体,教务处统筹协调,按照“谁牵头、谁负责、边建设、边运行”原则施行。
学校根据教学建设改革及社会人才需求,定期发布微专业立项建设通知,组织微专业立项评审。申报院(系)向教务处提交《陕西中医药大学微专业申报汇总表》《陕西中医药大学微专业建设申报书》《陕西中医药大学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经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学校教学指导专门委员会审议、校长办公会审定后正式立项。
第六条 申报微专业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微专业建设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明确,特色鲜明;依托学校优势特色学科或省级及其以上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体现学科专业交叉内涵。
(二)微专业负责人在教学和学术上有一定造诣,熟悉本专业发展方向,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有一定的教学管理经验,主讲本微专业课程1门以上。
(三)微专业团队成员应当由来自2个及以上院(系)教师组成。学校鼓励和支持微专业教学团队吸纳行业相关专家参与。
(四)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科学合理,专业培养目标精准,课程体系能够支撑专业培养目标,所含课程符合学科发展趋势。
第七条 各微专业自主确定招收对象、修读学期和学生遴选办法,报学校教务处审定后面向学生公布。学生自愿报名,由微专业所在院(系)负责宣传、选拔。
第八条 微专业课程安排不超过2个学期,一般安排在晚上或周末授课。每个微专业需开设5—8门、10—16个学分课程,每学分16个学时。
第九条 微专业采取单独编班授课教学方式,原则上20人以上方可开班。微专业可采用线下、线上线下混合等多种形式开展教学,其中线上学时总量不超过40%,且课程考核均须采取线下形式。
第十条 修业年限内学有余力的在籍本科生均可报名,每名学生仅限同时修读一个微专业,已修读微专业尚未完成的不得申报第二个微专业。
第十一条 微专业开班后学生一般不退读,确有特殊情形不能完成修读的,需于每学期开课前2周提交申请,经所在院(系)、教务处审批通过后方可正式退出。
第四章 运行与实施
第十二条 微专业课程成绩由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组成,过程性评价成绩占总评成绩比例原则上为30%—50%,总评成绩达60分及以上视为通过课程学习要求,认定相应学分。
第十三条 微专业单独出具课程成绩单,微专业修读课程所获学分不可转换为本科专业课程学分,微专业课程成绩不纳入主 修平均学分绩点计算。
第十四条 微专业不具有学士学位授予资格。达到微专业结业要求的,经微专业所在院(系)提交申请,学校统一发放陕西中医药大学微专业结业证书。
第十五条 微专业立项建设审批通过后进入建设期。招生审批通过,开课后进入试行期,试行一学期后,各建设单位开展自评,学校在各专业自评的基础上对微专业建设情况进行综合评估。评估通过的微专业进入运行期并继续招生,评估不通过的微专业终止招生并限期整改或取消。
第五章 支持与保障
第十六条 学校对获批立项的微专业参照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管理。每个微专业配套1万元经费资助,项目立项后下拨0.5万元,经中期检查合格下拨剩余0.5万元。
鼓励院(系)多种渠道,积极筹措微专业建设配套经费,确保微专业建设工作正常运转。
第十七条 学校采取同一标准认定微专业所有课程的教学工作量,并根据学校统一标准发放课时津贴。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2024年7月1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陕西中医药大学微专业建设申报汇总表
2.陕西中医药大学微专业建设申报书
3.陕西中医药大学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附件1
陕西中医药大学微专业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
牵头申报单位(盖章): 牵头单位负责人签字:
序号
微专业名称
牵头教学单位
课程门数
开课学期
所属学科
涵盖学科
计划招收学生数
结业学分
专业负责人
联系方式
团队教师人数
参与单位
xx学年春季学期/秋季学期
附件2
陕西中医药大学微专业建设项目
申报书
院系名称(盖章):
微 专 业 名 称:
所属学科门类:
申 请 时 间:
专 业 负 责 人:
联 系 电 话:
陕西中医药大学教务处制
2024年
一、基本情况表
微专业名称 |
(备注:微专业名称命名时应围绕研究领域某一学术方向或核心素养,指向明确,通俗易懂,具有吸引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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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学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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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门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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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院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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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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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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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招生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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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修课程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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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专业简介 |
(包括但不限于培养目标、培养要求、培养措施、预期受众、学习核心内容、可获得的知识、素养与能力方面的提升等,不超过8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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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专业建设基础与设置理由 |
(包括专业特色、优势、前期建设基础等,不超过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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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教学团队情况
微专业负责人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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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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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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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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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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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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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授课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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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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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情况 |
(近三年来讲授的主要课程;主持的教学研究课题;公开发表的教学研究论文;获得的教学表彰/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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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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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所在单位 |
拟授课程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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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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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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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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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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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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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建设内容
微专业建设 思路与时间安排 |
(阐述微专业管理工作方案,须含教学团队建设、课程简述及课程间逻辑关系、课程运行计划安排、教材与教学资料选用等,做到时间合理,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人,不超过8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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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经费预算
序号 |
支出科目 |
计算根据及理由 |
金额 (万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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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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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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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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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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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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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审批意见
微专业项目组承诺 |
本人承诺遵守本项目的相关规定,组织团队成员,按计划认真开展微专业建设工作,在建设期内完成预期建设任务并取得预期成果。
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院系审批意见 |
本院系确认作为****微专业的责任院系,认真落实微专业建设相关要求,落实建设责任,强化建设措施,规范专业管理,确保完成申报书中提出的各项建设任务,强化意识形态责任制和师德师风建设,防范重大教学和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责任学院负责人(签字): 参与单位负责人(签字): 盖 章 盖 章 年 月 日 |
学校审批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盖 章 |
附件3
*******微专业培养方案
专业名称:
所属院系(盖章):
微专业负责人签字:
院(系)负责人签字:
陕西中医药大学教务处制
2024年
一、专业简介
二、培养目标
知识、能力、素养目标。
三、招生对象与条件
对学生所在学科和专业、先修课程等的要求。
四、考核与评价
课程考核与评价的方式,如过程性评价的比例和方式,终结性评价的形式和要求等。
五、课程设置
*****微专业课程设置及教学进程计划表
序号 |
课程名称 |
学分 |
总学时 |
学时分配 |
开课学期 |
开课单位 |
是否有在线 课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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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学时 |
实践学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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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学时 |
线上学时 |
线下学时 |
线上学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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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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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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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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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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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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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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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开课单位填写任课教师所在院系或单位。
六、附件材料
1.微专业课程教学大纲
2.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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