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中大招办〔2019〕4号发布,自2019年5月14日起施行)
生源质量是学校得以发展和提高的重要因素,优质生源基地的设立有助于高校了解中学教育改革发展与学生培养状况,促进大学教育与中学教育的衔接,也有助于学校吸引优质生源报考,提高生源质量。为了进一步扩大我校的影响力,吸引更多优秀学子报考,结合我校实际,根据《陕西中医药大学教育教学质量提升行动计划2.0”》和《陕西中医药大学本科招生宣传工作实施办法》精神,制定本办法。
优质生源基地建设要坚持三个有利于原则,即有利于我校招收优质生源,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有利于中学提高升学率和办学质量;有利于考生的升学和个人成长。
(一)提名推荐
各院系、职能处室、个人可根据我校办学实际、办学层次、发展规划等因素,结合考生近年来志愿填报情况、中学录取人数等相关录取数据综合分析,科学地选择适合建立生源基地的中学。
初步确立意向中学后,向学校招生办公室递交申请(附件1),校招办进一步审核反馈意见后,可开展生源基地建设。
(二)签订协议
经与中学协商,在双方平等、自愿、互相合作的基础上,双方签署生源基地协议书(附件2),举行正式的挂牌仪式。协议中明确各自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以便自觉遵守和履行。
(三)合作内容
1、定期与生源基地中学交流,组织校内专家赴生源基地中学开展学术交流和专题讲座等活动;
2、密切与生源基地中学联系,开展招生宣传工作,不定期邀请生源基地师生代表来我校参观、交流;
3、根据基地的需要,结合我校学科专业的优势,与中学联合举办专业竞赛、文艺汇演、健康咨询服务等主题交流活动;
4、加强与中学科技文化交流,优先接受基地中学教师参与我校课题研究等学术交流活动。
(四)考核评定
1、对有损我校声誉或三年没有考生考入我校的生源基地,撤销其资格,合作建设协议终止;
2、对校内各部门、院系的考核办法详见《陕西中医药大学本科招生宣传工作实施办法》。
生源基地建设经费由学校招生办公室单设预算进行保障支持。每年评选出输送生源质量前五位的生源基地予以表彰并奖励。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
陕西中医药大学“优质生源基地”建设申报表
部门/学院名称(公章):
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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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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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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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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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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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联系人 及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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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原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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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办公室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申报程序:
1.各院(系)根据院系资源情况确定联系中学名单;
2.填写生源基地申报表并签字盖章后报招生办公室;
3.招生办公室汇总公布。
附件2:
优质生源基地建设协议书
甲方: 陕西中医药大学
乙方:
本着“平等合作、加强交流、共同培养、共同发展”的原则,以为考生提供更多的录取机会,促进两校共同发展为目的,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乙方同意作为甲方优质生源基地,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配合乙方开展素质教育,加强双方教学科研、教改等方面的合作,并不定期地派出教授和专家为乙方举行专题讲座、科普知识报告等,共同培养优秀人才。
二、甲方诚恳欢迎乙方符合高考资格的考生报考甲方。
三、甲方适时以电子邮件、纸质媒体形式向乙方通报国家、省、市发出的相关高考信息以及甲方的招生信息。
四、甲方优先安排有经验的招生人员到乙方宣讲有关政策,指导考生填报志愿。此项活动以不影响乙方教学为前提。
五、双方加强科技文化交流,定期开展校际互访。甲方邀请乙方师生参观校园及实验室等,并定期开展健康服务咨询,名医义诊活动等。
六、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招生宣传工作,每年推荐一定数量的优秀学生报考甲方,优先安排甲方招生宣传老师、学生志愿者适时上门宣讲有关政策,指导考生填报志愿,收到甲方邮寄的招生简章等宣传资料后,应及时张贴或向高三级学生散发。
七、乙方连续三年无考生被甲方录取,取消乙方优质生源基地资格,本协议自动失效。
八、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持一份。
九、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经双方进一步协商解决。
甲 方: 陕西中医药大学 乙 方:
签署人: 签署人:
日 期: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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