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中大外办〔2017〕3号发布,自2017年5月5日起施行)
为进一步加强长期外籍专家和教师管理工作,科学合理地设置外籍专家和教师工作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做到按需聘用,充分发挥外籍专家和教师在我校学科建设和教学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提高外籍专家和教师教学科研工作效率和聘请单位管理水平,努力实现聘请外籍专家和教师效益的最大化,特制定本办法。
(一)设岗原则
学校根据重点学科、外向型专业、新办专业学科建设状况和教学科研实际需要设置外籍专家和教师工作岗位。语言类教学单位聘请长期外籍专家和教师的数量原则上控制在本单位在编教师数量的10%以内,非语言类专业的聘请数量根据实际需要聘请,对省级重点学科、外向型专业和名牌专业在聘请数量上适当给予倾斜。
(二)岗位职责
1、讲授重要必修课程,原则上每周不少于16学时。
2、开展中青年教师培训,提高其教学、科研、外语水平。
3、合作开展本学科科研项目,力争取得一些学术水平较高或社会经济效益显著的科研成果。
4、协助本学科提高学术地位和竞争能力,使教师、学生能够接触到本学科的前沿,不断提高自身学术水平,促进学校教学和科研发展。
(三)聘请外籍专家和教师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1、有专门负责外事工作的领导。
2、配备业务素质好、责任心强的兼职秘书进行教学及部分生活管理。
3、能为外国专家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必要的设备。
(四)岗位的管理与调整
1、长期外国专家岗位属流动岗位,逐年审定。各聘请外籍专家和教师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由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领导小组按规定程序评审确定。
2、在学校确定的外籍专家和教师岗位指标之外,各院(系、部)可根据本单位教学和科研需要聘请外籍专家或教师,费用由本单位支出。
(一)聘请原则
1、坚持“以我为主,按需聘请,择优选聘,保证质量,用其所长,讲求实效”的原则。加强聘请工作计划性,防止盲目聘用。凡中国教师可以承担的教学和科研工作任务原则上不聘请外国专家和教师担任。
2、长期外籍专家和教师人选由各聘请单位推荐,国际合作交流处协助推荐,初审上报学校国际合作交流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聘任。鼓励并要求教师利用校际关系和出国工作学习进修考察等机会做好外籍专家和教师的推荐工作。
3、长期外籍专家原则上至少应担任两门课程或研究生课程。
4、以聘请高层次、专业性强和有教学实践经验的外籍专家和教师为主,控制一般语言类外籍教师的比例。
(二)聘请条件
1、对华友好,愿意合作,业务水平高,符合我校需求条件。
2、拟聘从事语言类教学的外国专家应至少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受过语言教学的专门训练并具有一定语言教学经验;拟聘从事非语言类专业教学的外籍专家和教师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讲师以上职称,并具有一定教学经验。
3、拟聘外籍专家和教师的年龄原则上应在26—60岁之间,身体健康。
(三)聘请程序
1、拟聘单位每年12月份前报送第二学年长期外国专家和教师聘请计划。聘请计划应说明拟聘外籍专家和教师的业务水平要求、将承担的工作任务及聘请的必要性。
2、经国际合作交流处初审,由学校国际合作交流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次年3月份通知审批结果及所提供条件和待遇。
3、聘请计划获准后,各聘请外籍专家和教师单位即着手遴选拟聘人员。长期外籍专家和教师选聘工作原则上由各聘请单位负责,国际合作交流处协助推荐适当人选。
4、聘请外籍专家和教师单位于次年4月末报送拟聘专家人选及初步的教学计划、拟用教学教材或讲义。
5、聘请外籍专家和教师单位向符合条件的拟聘请外籍专家和教师介绍学校、本单位情况和所承担的教学、科研工作任务以及待遇等;拟聘外籍专家和教师提供详细简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中国使馆统一使用的《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单》、两位同行专家推荐信、教学计划书等材料;聘请外籍专家和教师单位会同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领导小组,最终确定聘任人员,并将结果及时通知拟聘外籍专家和教师本人。
6、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安排、协调外籍专家和教师(含家属)来华有关事宜。
(一)行政管理
长期外籍专家和教师行政管理工作由国际合作交流处主要负责。
1、负责安排长期外籍专家和教师来华前具体事宜,包括建立档案、办理相关入境手续、确定航线、订购机票和安排住房等。
2、负责安排长期外籍专家和教师抵离境时迎送、办理有关证件、签订合同、发放工资、办理换汇手续等。
3、负责组织安排长期外籍专家和教师的社会公益及文化活动。
4、会同校内有关院(系、部)组织长期外籍专家和教师评估工作。
(二)教学、科研管理
长期外籍专家和教师的教学安排和科研工作由各聘请外籍专家和教师的单位负责。
1、各聘请外籍专家和教师的单位应配备兼职秘书,负责协助或指导长期外籍专家和教师开展教学及研究工作。兼职秘书所承担的工作计入个人教学工作量。
兼职秘书应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较好掌握外语;业务能力强,熟悉该专业教学情况。职责以下:
(1)协助该部门负责外事的领导选拔、推荐本单位外籍专家和教师人选;
(2)协助外籍专家和教师来华前联络及来华后迎送等工作;
(3)帮助长期外籍专家和教师迅速熟悉生活和教学情况,协助解决其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问题;
(4)协助对长期外籍专家和教师进行评估、考核,并按时提交本单位外籍专家和教师效益报告和聘用总结。
2、各聘请外籍专家和教师单位确定长期外籍专家和教师教学(科研)工作任务,制定教学计划,审定教学使用的教材,建立听课制度,定期检查其教学工作。
3、各聘请外籍专家和教师单位依据教学任务和教学计划合理安排授课对象、时间。每位外籍专家和教师每周授课时数原则上不少于16学时。长期外籍专家和教师不可私自调整课程,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课或请假,须事先征得聘请外籍专家和教师单位主管领导同意并在国际合作交流处备案。
4、各聘请外籍专家和教师单位应经常提取外籍专家和教师对教学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和关心外籍专家和教师的思想动态和工作生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与国际合作交流处沟通解决。
(三)后勤服务与安全保卫
长期外籍专家和教师后勤服务与安全保卫由国际合作交流处、保卫处、后勤保障处、国资处等部门共同负责。
1、长期外籍专家和教师住房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协同后勤保障处负责安排。
2、外籍专家和教师公寓的修缮、设备购置与更新由国际合作交流处协同后勤服务公司、国资处负责。
3、保卫处指导外籍专家和教师的安全保卫工作。
(一)评估原则
1、长期外籍专家和教师评估包括长期外籍专家教学科研工作评估和管理工作评估。
2、对长期外籍专家和教师的评估应遵循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原则,采取定量评估与定性评估相结合、自评与他评相结合的办法,对长期外籍专家和教师做出与实际表现相符合的评价。
3、长期外籍专家和教师评估分为定期评估和不定期评估。定期评估每学年一次,在每年11月中旬进行。不定期评估在平时教学科研工作中进行。兼职秘书每学年应不定期听外籍专家和教师课,按时交送听课记录和评估结果。
4、评估结果将作为长期外籍专家和教师聘任、续聘、评优和聘请外籍专家和教师单位能否继续聘请外籍专家和教师的重要依据。
(二)组织领导
1、学校不单独成立长期外籍专家和教师评估领导小组,由学校国际合作交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估领导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依据有关规定制定长期外籍专家和教师评估实施细则;
(2)组织、指导、监督评估工作;
(3)审核各聘请专家单位评估结果;
(4)公布长期外籍专家和教师评估结果。
2、评估日常事务工作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
3、聘请外籍专家和教师单位负责具体组织本单位长期外籍专家和教师自评,组织教师、学生对专家和教师定期和不定期评估。
(三)评估内容和标准
1、教学科研工作评估
教学科研工作评估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定量评估为主。定量评估标准和具体办法按照《陕西中医药大学外国文教专家教学评估表(专家用、教师用、学生用)》中的规定内容和标准进行(见附件)。
在定量评估基础上,通过调查、座谈等方式进行教学科研定性评估,综合各项评估结果作出最终评价。
2、合作表现评估
合作表现评估为定性评估,内容包括: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学校规章制度等方面的表现;
(2)与聘请外籍专家和教师单位以及管理部门合作方面的表现;
(3)职业道德方面的表现。
(四)评估程序
1、长期外籍专家和教师自评。填写《外国文教专家教学评估表(外籍专家和教师填写)》。
2、各聘请外籍专家和教师单位通过组织听课和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等方式,就外籍专家和教师教学、科研、合作表现征求教师和学生意见,组织填写《外国文教专家教学评估表(学生填写)》和《外国文教专家教学评估表(院、系、部填写)》。
3、各聘请外籍专家和教师单位统计长期外籍专家和教师教学科研工作量化评估结果。依据平时表现、平时教学科研工作评估和学期末教学科研工作量化评估结果以及教师、学生对外籍专家和教师的意见做出综合评价,填写《外国文教专家综合评估表(院、系、部填写)》,将综合评估结果通知国际合作交流处。
4、学校国际合作交流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评估结果对每个长期外籍专家和教师进行综合评价,确定优秀外籍专家和教师人选。
5、学校公布综合评价结果,提出改进意见,并通知到外籍专家和教师本人、各聘请外籍专家和教师单位和各管理部门。
(五)评估结果的使用
1、评估结果作为年度评优和续聘的重要依据。
2、学期末评估结果为优秀的专家学校予以表彰,学年两次综合评估为良好以上者具备续聘资格。
3、外籍专家和教师综合评估为优秀的聘请单位和管理工作负责人,具备评选外籍专家和教师聘用先进单位、外籍专家和教师管理工作先进个人资格。
4、外籍专家和教师综合评估结果未达到优良的聘请单位,须研究制订可行措施,切实改进工作,提高长期外籍专家和教师教学科研工作水平和管理水平。
5、学年度评估结果在及格以下的聘请单位,下一学年度不具备聘请外籍专家和教师资格。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解释权在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附:1.《外国文教专家教学评估表(外籍专家和教师填写)》
2.《外国文教专家教学评估表(学生填写)》
3.《外国文教专家教学评估表(院、系、部填写)》
4.《外国文教专家综合评估表(院、系、部填写)》
外 国 文 教 专 家 教 学 评 估 表
Foreign Experts Evaluation on Teaching Works
(外国专家填写)
(For Foreign Experts)
Items
评估项目 |
Content
项 目 要 素 |
Grade 评估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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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优 |
B 良 |
C 中 |
D 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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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udy condition of Students
学生学 习状况 |
Students preview and homework 预复习和完成作业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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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udents' attention to the class and cooperation 听课的精神状态和合作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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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udents' test scores(average of a class) 学生的学习成绩(班级平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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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operative conditions of teaching
教学配 合状况 |
Suitability of the teaching arrangements for you 对你的教学安排是否适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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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aching facilities & Teaching materials provided 对你提供的教学条件和教学文件如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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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cooperation between Chinese teachers and you 中国教师和你合作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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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tention and supportto your teaching from department 院、系、部主任对你教学重视和支持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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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aching condition of Foreign experts
专家教 学状况 |
Your preparation before class 课前准备是否充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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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r arrangement of your Curriculum 课程安排是否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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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stantial in contents of your textbooks and materials 教材内容是否充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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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ment inteaching method 教学方法是否先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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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fficiency of your teaching work 教学效果如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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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ments & suggestion你对教学的意见和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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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文教专家教学评估表
(学生填写)
课 程 专家姓名
院、系、部 填表时间
一级指标 |
二 级 指 标 |
评估等级 |
||||||
评 估 项 目 |
权 重 |
编 号 |
项目要素 |
权 重 |
A 优 |
B 优 |
C 优 |
D 优 |
教 学 态 度 |
0.2 |
1 |
课前准备充分、课堂教学认真 |
0.4 |
|
|
|
|
2 |
课外辅导耐心,认真批改作业 |
0.2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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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结合实际,改进教学 |
0.3 |
|
|
|
|
||
4 |
关心学生,严格要求 |
0.1 |
|
|
|
|
||
教 学 能 力 |
0.4 |
5 |
按大纲计划组织教学 |
0.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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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内容充实、讲授清楚、重点突出 |
0.3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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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教学中能吸收学科新成果 |
0.15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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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教学方法得当,课堂气氛活跃 |
0.2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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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启发学生思维,培养学习能力 |
0.15 |
|
|
|
|
||
教 学 效 果 |
0.4 |
10 |
课堂基本内容的掌握 |
0.5 |
|
|
|
|
11 |
实际运用能力的提高 |
0.5 |
|
|
|
|
注:填表时要认真负责,对每个项目都要选择一个等级在等级栏空格内打“√”
外国文教专家教学评估表
(院、系、部填写)
课 程 专家姓名
院、系、部 填表时间
一级指标 |
二 级 指 标 |
评估等级 |
||||||
评估项目 |
权 重 |
编 号 |
项目要素 |
权 重 |
A 优 |
B 优 |
C 优 |
D 优 |
教 学 态 度 |
0.2 |
1 |
课前准备充分、课堂教学认真 |
0.4 |
|
|
|
|
2 |
课外辅导耐心,认真批改作业 |
0.2 |
|
|
|
|
||
3 |
治学严谨,注意师德 |
0.2 |
|
|
|
|
||
4 |
友好、热情、合作共事 |
0.2 |
|
|
|
|
||
教 学 能 力 |
0.4 |
5 |
按大纲计划组织教学 |
0.25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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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教材先进,知识准确 |
0.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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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讲授清楚,重点突出 |
0.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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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教学方法得当,能因材施教 |
0.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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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开设新课程的水平,培养研究生的能力 |
0.15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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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学 效 果 |
0.4 |
10 |
完成教学计划要求 |
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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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学生的考核成绩 |
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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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学生的优良率量化,A优良率70%以上,B优良率60%,C优良,50%,D优良率50%以下。
其 他 成 果 效 益 |
附
加
分 |
有否合作研究成果 |
有(4分) |
|
否 |
|
有否资料仪器设备等资助 |
有(4分) |
|
否 |
|
||
有否提供奖学金和国际会议资助 |
有(4分) |
|
否 |
|
注:此表要在多次听课的基础上填写。对每个项目都要选择一个等级,在等级栏空格内打“(”
外国文教专家综合评估表
姓
名 |
中文 |
|
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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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文 |
|
国 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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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日 |
|
学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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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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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 课 对 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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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名称 |
|
周课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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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生 评 估 |
参加评估 学生人数 |
|
学 生 年 级 |
|
||||
总 分 |
|
平均分 |
|
|||||
院 系 部 综 合 评 估 |
教 学 评 估 成 绩 |
平时评估成绩 |
|
|||||
期末评估成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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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 作 表 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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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 系 部 综 合 评 估 成 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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