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中医规范〔2021〕35号发布,自2021年11月29日起施行)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质量的宏观监控,实现考试命题科学化与规范化,更好地发挥考试有效检验和提升教学质量的杠杆作用,系统推进科学有效、公平公正的教学质量考核评价改革,促进我校教风、学风和考风建设,全面提高本科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 教考分离是指教学和考试分开的一种考核方式,即任课教师不直接参与所授课程的考核命题工作,由相关人员从试题库中组题、抽题或有关部门指定的教师命题,专家审题,考后采用集中流水作业方式阅卷。
第二条 教考分离实施两级管理制度。校级教考分离课程的命题和试卷印制、分装等考务工作由学校教务处负责实施;考试组织、评卷和成绩登录等考务工作由各教学单位统筹安排。院(部)级教考分离课程的命题和考试工作由各教学单位组织实施。
第三条 学校分步推进教考分离,第一步试点专业为中医学类专业(含中医学、中医骨伤科学、中医儿科学、针灸推拿学、中医康复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临床医学大类(含医学影像学)、中药学等国家级一流专业、部分省级一流专业中共四大类9个专业;考试课程从以上专业的必修课中选取执医考试的主干课目。第二步2022年秋季学期开始全面覆盖国家、省级一流专业中核心主干课程;第三步2024年左右覆盖所有专业和课程,全面实现教考分离。
第四条 组建校-院两级审、命题专家库。校级专家库由教务处、高教中心、以及院(部)推荐的专家组成,教务处担任组长单位;各开课院(部)指定每门课程1-2名审题专家及1-3名命题专家组成院(部)审、命题专家库,并按5%比例推荐专家作为校级审题专家。
第五条 专家库成员条件
(一)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了解教育有关方针、政策、法规、措施,熟悉教育规律和教学改革进展。
(二)热心参与学校组织的专业建设相关工作,能对各专业的理论授课、考核命题、技能操作、资格考试等予以规范化指导及培训。
第六条 专家库职责
(一)管理职责
1、组长单位负责指导制订相关命题考试工作方案,定期召集专家小组会议;牵头负责执考培训和试题研发。
2、加强专家库与课程教学之间的联系。课程负责人必须对专家库提出的建议予以认真研究并书面回应,专家库成员指导课程开展命审题改革创新。
3、专家组成员应相互协作配合,做好试题材料的保密工作。每科目审题专家对课程试题库账号及试题质量负主要管理责任。
(二)业务职责
1、密切关注专业与教学改革最新动态,关注专业资格考试政策变化,并总结措施。通过对教师、学生定期开展专业资格考试理论和技能集中培训,提高学生毕业考试及资格考试通过率。
2、每年定期召开执考分析会。专家库成员针对学校毕业生首次参加资格考试情况开展课程知识的横向、纵向分析,并对课程教学提出建议。
3、深入研究执考试题,命题专家定期完善、更新学校自建试题库,期末考试前按时抽题组卷,并完成试卷制版工作。
4、审题专家应定期组织开展课程命题培训,主要负责检验考试大纲与教学大纲的匹配度,确定考试形式、审核试题质量、难易度,并及时审核命题专家命制(抽)试题,并于命题专家组卷完成后进行试卷整体质量的审核工作。
第七条 教考分离的试题可根据课程内容特点和有关要求,采取试题库抽题、部分抽题+集体命题结合、课程团队集体命题、校际联合命题、国家统考等形式。
第八条 教考分离课程考试命(抽)题必须依据课程教学大纲要求进行,公共必修课注重学生基本理论知识能力的考核,专业基础课注重学生专业知识能力的考核。每份试卷内容原则上覆盖课程教学内容,试卷结构合理,试卷考试时间统一为110分钟。题型原则上不限制,涉及国家执业医师考试课程的题型以国家要求为准,可适度调整。
第九条 学校教务处和各教学单位根据培养目标、教学目的、教学大纲,逐步完善或建立包括试题库、自动组卷、审题、阅卷、评分、考试分析、成绩管理等规范完备的教考分离考试管理系统。
第十条 为了我校教考分离工作的顺利推进,教务处和各教学单位应加大投入力量,积极推进校、院(部)两级的试题库建设,并构建云阅卷系统,实现无纸化办公和精准成绩分析系统。学校将开展校内试题库建设项目,划拨专项经费,用于补充、完善、构建试题库。
第十一条 试题库建设要以学校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为依据,以课程标准为导向,增强学生学习主体作用,反映专业人才培养的基本要求,体现学校办学特色。试题命制要处理好一般知识、基本理论和实践能力之间的关系,减少死记硬背和“机械刷题”,提高案例类试题比例。注重基础和专业的融合,注重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等综合素质的培养和考核。
第十二条 探索建立应用型本科专业评价标准,突出相应专业能力和实践应用能力考查。试题库应定期充实、调整,并根据课程的发展和教学要求适时更新。加强对试题库试题命制的考核评价,为提高教学质量提供保障。
第十三条 已建成的试题库计算机管理系统须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由专人负责保管和抽取试卷。
第十四条 为了保证教考分离工作的顺利进行,教考分离的课程应遵循“三个统一”。
统一授课进度。同一专业、多名教师、多个班级同时开设的同一门课程,由各教学单位填报统一的学期授课进度。
统一教学内容。在统一授课进度的基础上,根据规定教材和教学大纲要求,做到教学内容统一。
统一考试。实行教考分离的考试科目,须统一试卷、统一考试时间、统一开展评卷等工作。
第十五条 各教学单位根据课程标准要求,可以向学生公布考试大纲、考试范围、试题形式、组织形式等内容,严禁以复习题的形式公开试题。
第十六条 实施教考分离的课程,每学期末院(部)指派专人在签署保密协议后,随机抽取试题组卷制版或自命题,经过院(部)审题专家审签后,交至制卷室,由教务处印制试卷,相关人员应做好试题保密工作,如发生试题泄露,则严格按照《陕西中医药大学教学差错和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相关条款追责。
第十七条 试卷密封的情况下,采取集体评阅、交换作业方式进行阅卷,原则上本班任课教师不评阅本班试卷,阅卷标准参考《陕西中医药大学考试结束后试卷管理工作规范》。院(部)要组织任课教师对试卷进行分析,评价试卷的可信度、有效度和区分度等,并注意积累有关数据和信息,形成较为完整的教学资料,以便专家团队对试题库进行调整。
第十八条 阅卷结束后,阅卷小组应做好复核、成绩登录、试卷整理归档等工作。教考分离课程考核试卷归档时应做好归档目录填写工作,以备检查。各教学单位应适时组织相关教师对试卷进行抽查,教务处、学校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将随机对试卷质量进行专项抽查。
第十九条 教考分离课程的成绩构成,参考《陕西中医药大学学习成绩形成性评价实施办法》。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2021年11月29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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