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等五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食堂工作的意见》(教发〔2011〕7号)、《陕西省高等学校学生食堂管理办法(试行)》(陕教保〔2012〕18号)及《陕西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高等学校学生食堂保供稳价工作的通知》(陕教〔2010〕153号)等文件精神,为平抑食品原材料、用工、市场物价上涨等运营成本异常波动,确保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和质量稳定,强化饮食安全稳定措施,特设立陕西中医药大学学生食堂伙食价格平抑基金。
第一条 平抑基金由学校统筹财政专项拨款、学费收入及其他收入等资金渠道设立。
第二条 平抑基金的统筹,按上级的指导文件执行。
第三条 学校设立平抑基金管理工作组,由计财处、审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后勤保障处、学工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组 长:学校校长
副组长:分管后勤工作校领导
成 员:以上各职能部门负责人
该工作组负责平抑基金的审核、使用和监管。
第四条 平抑基金的使用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会计制度,做到公开透明、独立核算。
第五条 平抑基金实行专款专用,当年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挪用、截留。
第六条 以消费者物价指数(CPI)为依据,当学校所在地消费价格指数(CPI)季度同比涨幅达到或超过3%,或者CPI中的食品类价格指数季度同比涨幅达到或超过10%,或者因自然灾害、疫情等原因致使本地区物价明显高于全省或全国普遍物价水平5%以上时,启用平抑基金,稳定物价,保障供应。标准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补贴。
第七条 下列客观情况,应无条件启用,视为正常使用:
1、保供稳价,日常对主材米、面、油、肉、禽、蛋等的补贴和总库领补贴。主材补贴标准如下:米,每袋(25Kg)15元;面粉,每袋(25Kg)10元;食用油,每桶(10L)16元;总库领补贴按库领总金额的5%标准执行。
2、执行政府相关政策,例如购买扶贫产品、特殊支农产品等需给予补贴支持的,按文件精神执行。
3、餐饮配送链因人工、运输、储存等环节费用大幅上涨,为保供应而产生的补贴费用。
第八条 为调控学生伙食价格、确保学生食堂平稳运行,学校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启用。
第九条 正常使用的情况,由后勤保障处向学校计财处备案,予以执行。
第十条 其它启用情况的,应由后勤保障处向平抑基金管理工作组提出申请,平抑基金管理工作组对申请内容进行审核并报请陕西中医药大学财经委员会批准后,由学校计划财务处及时支付。
第十一条 后勤保障处、学工部、团委等部门要随时掌握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和质量变化情况,确保平抑基金稳定食堂饭菜价格的作用。
第十二条 通过使用平抑基金,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必须保持相对稳定,确保菜品高、中、低价格所占比例基本达到3:5:2,满足各层面学生的要求。
第十三条 平抑基金严格实行“申报审批”的财务管理制度,遵循必要、适度、规范的原则。
第十四条 平抑基金使用接受学校计财处、学工部、团委、审计等部门监督。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2021年7月5日起执行。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学校后勤保障处负责解释。
附件1:
陕西中医药大学 (部门盖章)公务用车申请单
编号: 用车类型:
用车时间 |
年 月 日 时 分 星 期 |
用车部门 负责人 |
(签字) |
乘车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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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车区间 到达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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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车事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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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保障处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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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校领 导审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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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办 (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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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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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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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驶里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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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行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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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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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车部门 确认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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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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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申请单随车携带,驾驶员执行任务后,如实填写并经用车部门确认签字后交回交通中心整理作为内部结转凭据;当次出行发生的有关通行费票据粘贴在本申请单之上;
2、西安、咸阳区域公务用车需注明行车区间及到达具体地点;
3、节假日公务用车、大型集体活动外出使用中巴车需到党校办审签备案。
附件2:
陕西中医药大学车辆维修申报表
车牌号: 驾驶员:
维 修 项 目 |
维修预算额(元) |
实际维修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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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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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驾驶员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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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中心负责人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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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保障处负责人审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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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校领导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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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维修厂家负责人 (盖章、签字确认)
说明:本表作为维修报销凭证;维修预算额由申请驾驶员填写,实际维修额由定点维修厂家填写。
附:维修厂维修清单(打印 盖章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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