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中大信管办〔2017〕2号发布,自2017年1月13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确保陕西中医药大学校园网络(以下简称校园网)的健康发展和正常运行,为校园网用户提供良好的接入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管理办法》和《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暂行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校园网用户,包括单位用户(含单机用户、公共机房、实验室用户)、教师个人用户和学生个人用户等。公共机房用户指服务于本院(系)或全校学生的教学、实验、实习用的计算机教室和电子阅览室等。
第三条 陕西中医药大学信息化建设管理处(以下简称信管处)为校园网用户提供接入服务,负责接入用户的开户、销户及日常管理工作。信管处代表学校管理网络公用设施,提供到用户的接入端口,用户的终端接入设备由用户自行解决。
第四条 用户凭有效证件,到信管处填写《陕西中医药大学校园网用户入网登记表》,并办理相关手续后,即可成为校园网用户。
第五条 用户如申请终止使用校园网,须携带有效证件到信管处办理相关手续。在用户结清所有网络使用费后,从下月起终止对该用户的服务。需重新使用时按新开户办理。
第六条 所有校园网用户,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我校的有关规章,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损害我校利益等违法、违规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扰乱社会治安、有伤风化、淫秽色情等信息,不得利用网络攻击、损害公用网络设施和其它用户,否则,信管处有权中断其网络连接。情节严重或造成重大损失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个人用户由本人承担责任,单位用户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承担责任。
第七条 各网络用户,尤其是单位用户,应不断提高网络安全及防范意识,对重要数据应及时做好备份并安装反病毒软件,以抵御计算机病毒和黑客的侵袭;严禁攻击网络设备、服务器和他人计算机的行为。对因此造成严重后果的,信管处有权中断其网络连接。
第八条 校园网用户有义务按时缴纳网络使用费。对于欠费用户,信管处有权停止其使用。
第九条 各网络用户严禁自行跨房间接线上网,违者视具体情况给予销户和罚款处理,待写出书面保证并经主管领导签注意见后,按重新开户办理。
第十条 各网络用户严禁自行接入交换设备。如因特殊原因确需接入交换机或hub者,须经信管处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能接入。
第十一条 校园网是学校的重要公共设施,广大教职员工应强化保护意识,严禁故意损坏校园网设备及设施。
第十二条 公共机房管理
(一)公共机房接入校园网必须办理开户手续,如实登记机房有关情况,包括计算机台数等,并报信管处备案。
(二)各机房要设专职管理员以完成对机房各类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建立健全网络使用登记制度,对上机情况做好详细记录并存档,以备安全及管理部门监督检查。
(三)所有公共机房原则上不得配置代理服务器,一律通过真实ip地址接入校园网,ip地址由信管处统一分配使用。
(四)以前未办理有关手续的机房均须按本办法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三条 如发现违背第六、七、八、九、十、十一条的情况,将在网上公布其违纪情况,同时责成有关部门做出处理。
第十四条 网站建设
(一)信管处负责校园网站主站的整体规划、设计、建设、维护;涉及各部门的链接内容由各部门提供与设计。
(二)学校正式建制的二级单位,可以申请本单位独立的二级域名,域名统一格式为xxx.sntcm.edu.cn(xxx为单位名称,如图书馆域名为lib.sntcm.edu.cn),域名解析由信管处负责。
(三)根据中共陕西中医药大学委员会《陕西中医药大学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经主管宣传的部门批准、建立了独立www信息服务器的单位,必须在信管处进行备案登记。确实需要架设独立信息服务器的单位,经批准后可以在校园网服务器上申请租用硬盘空间。
第十五条 信息制作与发布
(一)各单位信息内容由各单位自行设计、制作,为保证校园网的整体形象,所做主页需经信管处审核后方可链接至校园网发布。对没有网页制作能力的单位,可提供素材并提出具体要求,由信管处代为制作,但需视制作的工作量和难易程度收取一定的制作费用。
(二)为保证发布信息的及时、准确、真实、可靠,各单位应切实加强对信息资源、信息员的管理,做好信息的收集、归类、整理,以及对需发布信息的安全性、保密性进行审核等。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信息发布的责任人,对本单位提交的信息内容的准确性和合法性负责,详情参照《陕西中医药大学网站信息发布管理规定》。
第十六条 用户办理校园网接入手续后,如无特殊原因,信管处应在7个工作日内开通校园网各项服务业务。
第十七条 用户报故障后,信管处在48小时内做出响应。如系网络线路问题,则提供免费上门服务;如为用户计算机本身软、硬件的问题,信管处可以安排维护,但须视具体情况收取相应的维护费(见附件1),该资金用于聘用正常工作外的网络维护人员。
第十八条 校园网服务各项费用均采用开户预交和按期结算的办法。为便于管理,学生预交费用时间段以学年为准,教职工和单位用户预交费用时间段以自然年为准。
第十九条 网络使用费按年核算,逾期不交者将收取滞纳金(总欠费数3‰ ×欠费天数),并中断其网络连接,费用付清后需要继续使用校园网时按重新开户办理。
第二十条 收费标准另行制订(详见附件1)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陕西中医药大学信息化建设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6年11月30日起执行。
附件1:
陕西中医药大学校园网收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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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类别 |
个人用户 |
单位用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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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生 |
教职工 |
办公用户 |
公共机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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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使用 |
开户费 |
50元 |
50元 |
50元 |
20元/台 |
基本使用费(台) |
20元/月 |
20元/月 |
20元/月 |
10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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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页制作费* |
静态100元/页;动态根据要求商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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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维护* |
计算机病毒解除* |
50元/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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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软件安装* |
20-100元/次(以安装数量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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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件安装* |
20-50元/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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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软件安装* |
100元/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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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上述各项收费标准对校外用户均按不同类别加倍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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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带"*"者为用户自选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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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计算机维护费用经用户填写上门服务清单后,记入用户当月网络使用费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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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首次入网的用户免开户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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