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中医规范〔2020〕37号发布,自2020年6月22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新媒体中心信息发布、审核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确保新媒体平台信息发布准确、及时、安全、有效,根据中省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新媒体平台指我校正式开通的以手机为主要终端,以APP为展示形式,以网络为载体进行传播的各类媒体平台,包括且不限于微信公众号、企鹅号、抖音、快手、B站、企业微信、澎湃新闻、今日头条、官方微博、QQ空间、荔枝FM、喜马拉雅FM等。
第三条 新媒体信息发布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坚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遵守法律法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国家利益、国民合法权益、公共秩序、社会道德风尚和信息的真实性等“七条底线”。对涉及国家机密、公共安全、社会稳定的信息,要依法依规、科学分析、审慎处理。
第四条 新媒体信息发布要建立纠错机制。新媒体各平台对已发布的不当信息要及时处理。如有损国家、社会、学校、师生声誉等不良信息,须及时向学校党委宣传部及学校报告,及时消除不良或负面影响。
第五条 新媒体信息发布要建立联动机制。在涉及学校重大事项或突发事件危机应对时,各新媒体平台应按照学校官方微博、微信的发布信息进行转发,严禁私自发布相关信息。
第六条 新媒体信息发布要统一规范管理。新媒体中心要用“一个标准、一把尺子、一条底线”统一严格管理各类媒体及其采编人员;要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进一步规范采、编、发工作流程。
第七条 新媒体信息发布要严格审核内容。坚持“谁开设、谁主管,谁应用、谁负责”的原则,对信息发布内容进行严格把关,确保真实性、准确性、时效性。转载其他机关、单位的文件,应当从该文件的制发机关、单位官方门户网站转载,转载页面上要准确清晰地标注转载来源网站、转载时间、转载链接等。对于来源不明、来源不合法、内容不准确的信息不予发布。对达不到一定影响力、评估打开率和转发率较低、有损学校形象等内容不宜发布。发布他人原创内容应当注明出处或带有明显转载标识,不得歪曲、篡改标题愿意和信息内容。禁止发布涉密文件、敏感信息,不得利用新媒体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一)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
(十)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
(十一)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第八条 新媒体信息发布要规范信息标题制作。制作信息标题应遵循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使用的基本规范,遵守文题相符的基本要求,审慎使用网络语言,不得使用不合逻辑、不合规范的网络语言,不得使用“网曝”“网传”等不确定性词汇,确保信息标题客观、准确地表达信息(新闻)事实,传达正确的立场、观点、态度,严防扭曲事实、虚假夸大、无中生有、迎合低级趣味的各类“标题党”行为。
第九条 新媒体信息发布要建立问责机制。进一步贯彻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人,落实采、编、发各环节管理责任,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违法违规刊发信息报道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条 新媒体所有平台的发布均遵循“三审三校、分级审核”的原则。
第十一条 “三审”的主要内容
(一)初审:仔细阅读稿件全文,掌握稿件的基本内容,审查稿件选题的文化价值和宣传价值;改正稿件中的错别字和病句等错误;对存在问题较多的稿件应及时修改和补充。
(二)复审:根据稿件质量对稿件作全面审查;对稿件标题、封面图片、版式着重审核,并提出修改意见;对语句表述进行审查。
(三)终审:对标题、版式、内容审核后提出修改意见;对最终能否发布提出定性意见;如涉及意识形态领域或学校发展重大事项等,还应报请上级领导进行终复审。
第十二条 “三校”的主要内容
(一)一校:主要对错字、别字、语句不通顺、语法不规范、吐字不清晰,发音不标准、剪辑不规范、画面人物不对应等问题进行校对。
(二)二校:在一校的基础上进行,对稿件进行逐字逐句的校对,检查并修改错字、别字、语法问题,检查标题、副标题、封面图片、版权、人物等信息是否准确无误。
(三)三校:根据二校的情况,进行认真检查,调整版面,再次对标题、副标题、封面图片、版权、人物等重要内容一一复查校对。
第十三条 微信公众号、企鹅号、抖音、B站、企业微信的审核流程
(一)三审:微风工作室负责人初审,指导教师复审,新媒体中心负责人终审。
(二)三校:值班网络编辑负责一校,网络编辑部部长负责二校,微风工作室负责人负责三校。
(三)教师审核期限:9:00-22:00应在两小时内完成,22:00-次日9:00应在10小时内完成。特殊情况应缩短审核时间,紧急情况应及时电话联系审核。
(四)送审经办人:网络编辑送审负责人。
(五)如电视台已审核通过的视频节目,经网络编辑确认已审核通过的,可直接进行编辑,否则不得采用。
第十四条 澎湃新闻、今日头条的审核流程
(一)三审:网络编辑部部长初审,指导教师复审,新媒体中心负责人终审。
(二)三校:值班网络编辑负责一校,网络编辑部部长负责二校,微风工作室负责人负责三校。
(三)指导教师审核方式:以值班形式进行,每名指导教师负责一天的审核,负责当天审核任务的指导教师应及时查看相关审核群,一旦出现问题,应及时联系删除。
(四)送审经办人:负责网络编辑。
第十五条 微博、QQ空间的审核流程
(一)三审:微博编辑初审,微博部部长复审,微风工作室负责人终审,值班指导教师备案审核。
(二)三校:微博编辑负责一校,微博部部长负责二校,微风工作室负责人负责三校。
(三)分级审核:微博部部长负责一级审核,部长全部审核通过方可进入二级审核;二级审核由指导教师负责,二级审核以备案审核的形式进行。
(四)指导教师审核方式:每名指导教师负责值班期间的审核工作。转载主流媒体、英语语言、名言警句等内容以值班教师备案审核形式进行,原创内容,由指导教师进行终审。
(五)送审经办人:微博发布编辑。
第十六条 蜻蜓FM、荔枝FM、喜马拉雅的审核流程
(一)“三审”:广播电台负责人初审,指导教师复审,新媒体中心负责人终审。
(二)“三校”:广播电台主播负责一校,网络电台部或广播播音部部长负责二校,广播电台负责人负责三校。
(三)教师审核期限:9:00-22:00应在两小时内完成,22:00-次日9:00应在10小时内完成。特殊情况应缩短审核时间,紧急情况应及时电话联系审核。
(四)送审经办人:负责主播。
第十七条 电视台节目的审核流程
(一)三审:网络电视台负责人初审,指导教师复审,新媒体中心负责人终审。
(二)三校:剪辑师负责一校,后期部部长负责二校,网络电视台负责人负责三校。
(三)教师审核期限:9:00-22:00应在两小时内完成,22:00-次日9:00应在10小时内完成。特殊情况应缩短审核时间,紧急情况应及时电话联系审核。
(四)送审经办人:电视台送审负责人。
第十八条 各平台和网友互动内容的审核流程
(一)审核:各负责部门部长负责初审,任一名部长审核通过后,由机构负责人进行二审,二审通过后方可发布;
(二)注意事项:和网友交流,严禁回复未经确定的内容,严禁以个人身份进行回复,严禁和网友发生言语冲突,严禁回复与学校官方身份不符的内容。
(三)送审经办人:负责网络编辑。
第十九条 以上各平台所有涉及学校重大活动、重大新闻、重大政治事件等内容,在“三审三校”的基础上,应提交党委宣传部部长进行审核,必要时应由学校分管宣传思想工作的党委副书记以及学校党委书记审核。
第二十条 新增新媒体平台依照平台属性和管理模式,参照本办法选择属性和管理模式相近的平台执行审核发布制度。
第二十一条 为提高工作效率,所有审核工作均在“陕西中医药大学新媒体中心内部控制系统”中进行,提交审核时应借助内控系统的审核模块进行,以便审核工作准确快速进行,如审核通过后还需进行上传其他平台的,且上传人与送审经办人非同一人的,由送审经办人备注稿件在素材库中存放位置的截图,由上传人确认后上传,以免误传误发,审核记录应多方长期保存,不少于1年。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陕西中医药大学党委宣传部、新媒体中心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2020年6月22日起施行。
版权所有(C)2020—2021 陕西中医药大学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Copyright2021 www.sntcm.edu.cn/ All Rights Reserved 陕西中医药大学信管处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