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中医规范〔2022〕15号发布,自2022年6月17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陕西中医药大学报》(以下简称“校报”)编辑、出版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确保正确出版方向和出版质量,根据《出版管理条例》以及国家新闻出版署、陕西省新闻出版局关于报纸及所办新媒体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坚持党管媒体原则,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贯彻落实到采、编、发各环节,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创新方法手段,有效引导校园舆论,满足师生群众精神文化需求。
第三条 校报信息发布内容。发布的信息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含有以下内容:
1、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3、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5、宣扬邪教、迷信的。
6、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10、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第四条 审核标准
1、是否涉及秘密。
2、是否符合国家大政方针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3、是否符合保护知识产权的有关规定。
4、是否会给其他单位、个人造成伤害或危害。
5、是否有利于学校教育事业的长远发展。
6、目前对外发布是否适宜。
7、数据是否准确。
8、格式是否正确。
9、是否侵犯他人著作权。
第五条 校对标准
1、用语规范,表述准确。
2、格式规范,版面精美。
3、认真严谨,差错率低。
第六条 “三审”流程
编辑部主任一审,主编二审,总编三审。
1、校报编辑部主任一审
根据办报宗旨和报道要求,审核通讯员和学生记者提交的各版稿件,严把信息来源关;对不符合要求的稿件撤稿,对存在问题的稿件提出修改意见;对稿件进行修改润色。
2、主编二审
根据宣传报道重点审核编辑部主任提交的校报初样;对栏目设置、主次安排提出改进意见;对文章标题、排版样式提出修改意见。
3、总编三审
根据政治方向审核二审后提交的校报初样;着重审核重要版面信息主次、重要信息内容,把好政治关;提交学校主要领导审定付印,确定出版时间。
第七条 “三校”流程
学生记者一校,版面编辑二校,编辑部主任三校。
1、学生记者一校。通读每篇稿件,对文稿语句、字词、图片、版面等版面基本内容信息和条目进行详细校对,清除错别字及标点符号错误,标注稿件事实或表述存疑部分。
2、版面编辑二校。确定一校校出错误已改正,纠正版式错误,并对文稿中人物姓名、职称、职务、地名等涉及客观事实、消息源所存疑点予以处理,消除语法修辞差错,统一体例。
3、编辑部主任三校。确定二校校出错误已改正,综合检查校样,清理差错,确定版面格式,重点修正不确切表述及提法。通读清样,总体扫读,检查有无错字、漏字,标题、版式、插图、字号等是否符合规范。
第八条 总体要求
1、严把信息来源关,确保信息报道准确客观、导向正确后方可刊发,不得刊发未经核实的信息报道,不得直接使用、刊发未经核实的网络信息,不得直接转载没有信息发布资质的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等发布的新闻信息,不得刊发淫秽、赌博、暴力以及其他危害社会公德和违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信息;转载其他信息发布单位的信息报道,不得对原稿进行实质性修改,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和稿件原意,并应当注明原稿作者及出处;要严格执行自由来稿审核制度,不得直接使用未经核实的自由来稿。
2、严把标题制作关,标题应遵循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使用的基本规范,遵守文题相符的基本要求,审慎使用网络语言,不得使用不合逻辑、不合规范的网络语言,不得使用“网曝”“网传”等不确定性词汇,确保信息标题客观、准确地表达信息(新闻)事实,传达正确的立场、观点、态度,严防扭曲事实、虚假夸大、无中生有、迎合低级趣味的各类“标题党”行为,坚决防止“高级黑”“低级红”。
3、进一步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人,落实采、编、发各环节管理责任,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违法违规刊发信息报道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坚持用“一个标准、一把尺子、一条底线”统一严格校报所办新媒体,以及各部门、各单位、各学生团体所办校内刊物,要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进一步规范采、编、发工作流程,建立信息消息来源核实核准机制,多方核实发布信息事实,确保信息报道真实、全面、客观、公正。新办校内刊物需在党委宣传部履行报备手续。
第九条 本制度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制度自2022年6月17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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