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中医药大学网络评论员管理办法(2020)
来源:规范性文件信息化发布平台 作者:规范文件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4-11-21 15:3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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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中医药大学网络评论员管理办法


(陕中医规范〔202057号发布,自20201214日起施行)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国信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网络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精神,不断加强网络舆情管理和网络舆论引导工作,健全和完善互联网信息研判机制,积极利用互联网开展宣传思想工作,牢牢掌握网络舆论的主动权,充分发挥网络阵地在传播先进文化、引导正确舆论中的重要作用,依据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加强网评员队伍建设与管理,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讲话精神和培育中国好网民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体现,是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意识形态工作、新闻宣传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安全文明工作的重要措施,是传播先进文化、唱响网上主旋律、构建清朗网络空间的重要抓手。

第三条 网络评论员简称网评员,对外称为网络宣传员。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四条 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成立学校网评员队伍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党委书记、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学校分管宣传思想工作、网络安全工作的校领导担任,成员由党委校长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部、校团委、人事处、教务处、研究生院、信息化建设管理处、后勤保障处等主要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 学校网评员队伍建设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落实上级关于网络安全法治建设、工作规划、政策制定等方面工作部署,研究制定学校网络安全工作发展规划和制度规定。负责处理网络技术安全、网络信息安全,网络舆情监测、网络舆情处置,以及网评员队伍的建设等工作。

第六条 学校网络评论员队伍设置指导教师若干名,负责网络评论员队伍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章 成员选聘

第七条 网络评论员队伍以学生为主,教师为辅。学生主要在校学生会、社团联合会、新媒体中心、校报记者团、学生自管会以及各班级中选聘,教师在全体教职工中选聘。原则上学生成员应为我校在校生,但如果在校期间为网络评论员身份,毕业后可继续担任网络评论员。

 选聘条件如下: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鉴别力,能较好地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教师还应要求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具有一定的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经验或学生教育管理经验;

2了解掌握高等教育法律法规,熟悉高等教育政策和学校的基本情况;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社会责任感,能够热心服务高等教育和学校改革发展;

3熟悉网络基本操作技术,了解网络舆情的传播特点和规律,善于运用网络语言,知识面广,有较强的文字功底。

第九条 选聘工作以定向了解、个别谈话、主动通知、自愿参加、组织选定等方式进行。

第四章 工作机制

第十条 网络评论员以小组形式进行工作,根据工作内容设置若干小组,每组3-6人,设组长一名。组长与成员为单向联系,指导教师与组长之间为单向联系,各组成员之间不进行直接联系。

第十一条 为确保工作的正常开展,仅指导教师掌握全部网络评论员名单,网络评论员队伍成员名单对外应严格保密,必须填报的各类报表中,均不填写实际工作内容,必要时,人员身份可与校学生会或新媒体中心工作人员混合填报。

第十二条 网络评论员队伍承担以下职责:

1网络舆情监测、收集与上报

网络评论员通过学校网络舆情监测平台和人工检索方式,对网络舆情进行监测,同时负责收集、分析和研究与学校相关的网络舆情,及时捕捉倾向性问题,报请指导教师进行研判分析。

1)舆情监测对象:舆情监测对象为国内各大门户网站、主流论坛、贴吧以及热点网络社区等,重点监测百度陕西中医药大学贴吧、天涯社区、新浪微博、学生自建的讨论平台等。

2)舆情监测时段:日常监测实施全天候不间断监测,在国家政治生活重大事件发生时段,国庆、春节等重要节庆日,以及学校举行重大活动或发生重要事件时段,实施重点监测。

3)舆情收集:舆情收集工作分为自动收集和人工收集两方面。自动收集主要为通过网络舆情监测平台进行全天候不间断的24小时监控收集,人工收集主要为网络评论员对各监测对象,尤其是微信朋友QQ空间等自动收集无法触及的网络区域,进行重点监控。

4)舆情上报:网络评论员将收集到的舆情第一时间报指导教师,指导教师根据舆情性质、影响程度、涉及范围等将舆情分为网络民意、一般舆情和重大舆情酌情上报。

2日常网络舆论引导

网络评论员应积极开展网上正面评论,加强网络正面宣传,主动引导网上舆论,及时批驳谣言、澄清事实、解疑释惑。对导向错误、影响高等教育和学校改革发展的不良言论、虚假信息以及针对高等教育的恶意炒作,要及时上报,根据决策及时批驳,澄清事实,以正视听。

3突发事件的应急网络舆论引导

如遇突发事件,应召开紧急会议分析和研判针对突发事件的舆论发展态势,按规定程序制订舆论引导方案,以正确的观点和责任意识疏导,做好正确的舆论引导。

第五章 工作保障

第十三条 加强对网评员工作的时间保障。网评员一般利用业余时间上网浏览和评论。如遇重大事件或敏感时期,要集中精力开展工作,网评员所在部门(单位)要确保其时间有保证、精力能到位。

第十四条 加强对网评员队伍的培训提升,定期举办培训班,对网评员进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和国家法律法规、网络传播规律、网络基本操作等学习培训,提升舆论引导的能力。

第十五条 学校不断加强对网评员队伍建设的经费保障,党委宣传部和信息化建设管理处要将网络评论员队伍的管理和技术保障纳入到部门日常经费当中。

第十六条 学校根据实际情况为每位网络评论员办理手机号码1-2个,并承担基本套餐费,该手机号与网络评论员个人手机号均为网络舆情引导的发声个人媒介,一人操作,多号发声,以此扩大影响的范围和广度。相关费用从信息化建设管理处日常办公经费中支出。

第十七条 网络评论员原则上以公益形式开展工作,教师成员不发放任何劳动报酬。因工作性质,由信息化建设管理处为每位学生成员开放一个免费上网账号。在校学生成员由宣传部发放补助,如果无舆情需要引导,只需进行舆情监测,组长按每月工作时间按15小时计,成员按每月工作时间按10小时计,当发生二级以上舆情需要进行引导工作时,每月工作时间根据实际工作情况按20-40小时计,参照《陕西中医药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标准发放补助,经费从宣传部经费中支出。

第十八条 学校每年为网络评论员队伍提供一定比例的推优入党名额、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名额。

第十九条 学校每年在网络评论员队伍中开展一次年度评比表彰,表彰比例10%,对受到表彰的先进个人由党委宣传部、信息化建设管理处发放荣誉证书和500元奖金,从宣传部经费中支出。

第二十条 为确保网络评论员队伍信息安全,网络评论员年度表彰文件以新媒体中心名义,和新媒体中心年度表彰名单共同发文。

第六章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党委宣传部、信息化建设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不予公开,自20201214日起实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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