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中大党办〔2017〕9号发布)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群各部门:
由于学校机构变动和人员调整,经2017年3月30日党委会研究,对学校稳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予以调整,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校党委书记、校长
副组长:全体副校级领导(其中分管安全稳定的副校级领导为常务)
成 员:党委校长办公室、纪委监察处、组织部、宣传部、学工部(处)、研究生工作部(处)、团委、校工会、对外合作发展办公室、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信息化建设管理处、后勤保障处、保卫处、继续教育学院、离退休工作处、附属医院、第二附属医院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党委、校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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