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中医规范〔2025〕54号发布,自2025年6月20日起施行)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0〕36号)及《关于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的通知》(教体艺〔2023〕5号)精神,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发挥美育工作在学校立德树人中的重要作用,强化美育育人功能,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为目标,弘扬中华美育精神,遵循美育特点和学生成长规律,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注重思想性与实践性相结合,多方协同,把美育纳入学校人才培养全过程,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正确方向。将美育作为立德树人的重要载体,坚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引领学生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陶冶高尚情操,塑造美好心灵,增强文化自信。
(二)坚持面向全体。面向全体本科生、研究生开设公共艺术课程,搭建丰富多彩的艺术实践平台,健全面向人人的美育育人机制,让在校学生都享有接受美育的机会。坚持美育资源共享共建,完善学校主导、部门联动、师生共同参与的美育工作体系,形成具有陕中医特色的“一校多品”美育发展新局面。
(三)坚持改革创新。全面深化学校美育综合改革,坚持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加强各学科有机融合,整合美育资源,补齐发展短板,强化实践体验,完善评价机制,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形成充满活力、多方协作、开放高效的美育新格局。
(四)坚持知行合一。坚持美育理论教育与艺术实践相结合,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相结合,美育教学与日常生活相结合,建立常态化的美育实践机制,丰富美育实践教育的内容和形式,促进美育生活化、生活美育化。
三、工作目标
以全面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为目标,将美育作为立德树人的重要载体,把美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强化面向全体本科生、研究生的美育普及教育,构建公共美育课程、美育实践活动、美育校园文化、美育成果展演“四位一体”的美育教育体系。全面深化学校美育综合改革,发挥学校学科综合优势,优化美育资源,强化实践体验,健全评价体系,形成全覆盖、多样化、高质量的美育体系,培养具有崇高审美追求、高尚人格修养的高素质人才。
四、工作任务
(一)健全公共美育课程建设
1.完善美育课程体系。加强对全校公共美育课程的顶层设计,重构通识教育体系,将美育课程与美育实践纳入人才培养方案,要求本科生毕业时至少修满2学分的美育类课程及美育类实践活动,鼓励研究生积极参与美育类实践活动;拓展美育课程资源,实现每学年开课数量与学生选课需求基本平衡,构建以审美艺术、人文素养和文学文化培养为核心,以创新能力培育为重点,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和艺术经典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公共美育课程体系。
2.创新美育教学模式。完善“艺术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艺术审美体验+艺术专项特长”的教学体系。以信息技术手段为支撑,联合人文管理学院(艺术与美育教研室)组织开展艺术类社团的艺术训练及实践活动,构建以美育课程为基础,以美育实践为拓展,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相融合,文化知识教育和社会实践教育相融通的综合美育体系。创新美育课程考核评价方式,通过美育教学成果汇报等形式启发学生创新思维、激发学生主体意识。
3.加强美育资源建设。依托教务处等单位,科学定位美育教育目标。挖掘三秦文化资源,持续推进《面花艺术》等非遗文化课程建设,构建体现地域特色和艺术个性的美育课程体系与彰显秦风陕韵的公共艺术课程集群。以数字技术赋能学校美育,依托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和地方平台,引建教育教学、展演展示、互动体验等优质美育数字教育资源。
(二)丰富美育实践活动
1.丰富艺术实践活动。重视陕西中医药大学美育中心建设发展,进一步加强学校文化艺术类学生社团建设,配强指导教师、加强建设管理、提高经费投入、保障活动场地,引导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发展。创作并推广校园原创文化精品,持续打造校园艺术文化节、文艺百花奖、诗词大会、校园歌手大赛、原创校园话剧等校园品牌活动,让全体学生参与其中,享受其中,切身体会到美育的价值。加强与后勤、团委、社区、企业及其他单位的合作,拓展学生美育实践的空间及内容,使学生在更广阔的社会环境中体验美、实践美。
2.推进高雅艺术进校园。坚持先进文化导向和高雅艺术品位,组织优秀地方艺术院团来校为学生演出秦腔、话剧、交响乐、民族民间音乐歌舞等经典作品。开办“美育大讲堂”,邀请省内外国学协会、音乐协会、书法协会、美术协会等相关协会的专家教授、艺术名家、学者莅临学校开展艺术名师讲座,现场展示传统文化风采,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课堂。
3.搭建美育成果展演平台。建立常态化学生艺术美育成果展演机制,构建艺术美育成果展示平台,鼓励学生在课余时间参与各类美育实践课程与活动,在沉浸式体验中获得知识增长。加强合唱团、舞蹈团、民乐团、军乐团、话剧团、礼仪队等高水平大学生艺术社团建设,每学年结合学期迎新生、毕业季、新年及重大纪念日等时间节点,举办主题音乐会、主题艺术展、艺术赛事、巡演等丰富多样的活动,进行美育教育成果交流,探索提升美育教育成效新路径。
(三)加强美育教师队伍建设
1.充实美育师资队伍。优化美育师资结构,提升美育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根据公共艺术课程教学及教师队伍建设实际需求,联合人文管理学院(艺术与美育教研室),并延揽有美育理论功底与精湛美育技能的艺术家、民间艺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高校美育教育骨干和学术带头人、文博专家等优秀人才兼任美育教师,因地制宜成立相关美育工作室。
2.提高美育教师素质。全面提高美育教师思想政治素质、教学素质、育人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搭建美育教师培训发展平台,健全美育教师互帮互助机制,鼓励专业教师与艺术教育教师跨学科合作开发美育课程。加强学院、校际合作交流,拓展美育教师培训。
3.完善美育教师考评机制。加大美育教师教学岗位激励力度,根据美育特点,完善美育教师考核评价机制,激发美育教师工作热情,提升美育教师整体水平。将学校美育教师承担的艺术团体指导、课外活动等第二课堂美育实践任务,按照《陕西中医药大学绩效工资分配实施办法》计入工作量,对美育工作中有突出成绩的教师给予相应奖励。
(四)推进美育浸润行动
1.营造校园美育文化。充分利用校内各种平台,特别是橱窗、展示屏、校园广播、电视台、校园网等打造校园文化艺术展示空间,营造师生共同参与的浸润式美育环境,引导学生发现美、欣赏美、认同美、践行美。推进主题性艺术创作推广活动,组织学生参与设计课间音乐、宿舍文化、标语和其他校园景观,营造生活美育环境,使学生在参与校园文化建设的实践中提高艺术修养和审美情趣。
2.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作为学校美育培根铸魂的基础,弘扬中华美育精神,在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艺术经典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公共艺术课程体系基础上,充分利用校史馆、医史馆、博物馆等各类文化场馆及馆藏文物和文化艺术遗产等美育资源,丰富中医药文化内涵,定期举办“思邈中医药文化创新发展高层论坛”“名医名师大讲堂”,将美育与中医药文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变迁和发展相结合,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3.提升服务社会能力水平。开展支教扶贫、社区服务等美育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引导美育教师和学生强化社会服务意识,提升社会服务能力水平。开放校园文化资源,将校史馆、医史博物馆等场所面向各阶段学生、面向社会有序开放,提升校园文化艺术场馆的社会服务功能,借助多种对外交流渠道和活动参与中外人文交流项目,深化国际人文交流合作。
五、组织保障
1.健全管理工作机制。成立陕西中医药大学美育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美育中心、教务处、研究生院等相关职能部门和学院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共青团陕西中医药大学委员会;成立陕西中医药大学“美育中心”,加强工作统筹、决策咨询和评估督导,制定美育发展规划,落实保障配套条件,形成领导负责、部门分工、全员协同参与的美育责任体系。
2.改善美育教学条件。建好满足课程教学和实践活动需求的场地设施、专用教室。规划落实大学生活动中心、博物馆等艺术场馆,探索与地方共建共享剧院、音乐厅、美术馆等,建立校际帮扶机制,与其他高校共享优质教学资源等。配好美育教学所需器材设备,建立美育器材补充机制。
3.完善美育评价体系。根据教育部美育工作和高校公共艺术课程教学督导要求,积极开展学校美育工作自评,将美育工作及效果纳入学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指标体系,注重过程及效果评价,发挥专家组织和社会机构在美育评价中的作用,积极探索具有陕中医特色的美育评价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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