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中医药大学校领导联系思政课教师制度(2025)
来源:规范性文件信息化发布平台 作者:规范文件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5-07-13 23:2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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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中医规范〔202553发布,2025620日起施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与思政课教师的沟通联系,推进新时代学校思政课建设,依据《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以及《关于加强新时代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的意见》,结合学校实际,特修订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学校思政课建设、对新时代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思政课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强、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自律严、人格正的思政课教师队伍,不断提升思政课的思想性、理论性和亲和力、感染力,为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坚强支撑。

二、联系对象

原则上1位校领导每学年至少联系5名思政课教师,确保每一位校领导都要联系思政课教师,每一位专职思政课教师都有校领导联系。

三、工作要求

(一)校领导职责

1.通过听课、听汇报、交流座谈等多种方式,全面了解联系教师的情况。原则上每位校领导每学年听思政课不少于4次,听汇报至少1次。

2.通过与联系教师谈心谈话,关心联系教师的工作、生活和成长,对联系教师的教育教学、科学研究、职业发展等方面进行指导。

3.通过联系制度,了解掌握马克思主义学院发展态势和思政课教师队伍整体状况,推动马克思主义学院和思政课改革发展。

(二)被联系教师职责

1.主动向校领导汇报思想状态、工作情况和困难问题,听取校领导对本人教育教学科学研究、职业发展等方面的意见建议。结束后,须填写《校领导联系思政课教师工作记录表》,并及时报送马克思主义学院。

2.根据校领导讲思政课的要求,积极做好相关讲稿的搜集整理及课件制作等工作

(三)党委宣传部、人事处、马克思主义学院职责

1.联系名单由人事处统筹安排,每学年初根据专职教师动态调整情况及时予以更新。

2.每学期末,党委宣传部会同马克思主义学院对校领导联系思政课教师工作进行总结,及时听取校领导和联系教师的意见建议,汇总研判思政课专职教师思想和工作状况

3.马克思主义学院在被联系思政课教师中指定1名联络员,负责对接校领导联系思政课教师具体事宜,并留存相关材料。

附件:校领导联系思政课教师工作记录表


附件

校领导联系思政课教师工作记录表

 

 

 

 

校领导

 

 

 

思政课教师

 

所属教研室

 

谈话内容

(要点)

 

备注:1.此表由思政课教师填写,马克思主义学院存档。

2. 谈话内容要以对话形式进行记录,可加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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