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中医药大学学生综合考评办法(2020)
来源:规范性文件信息化发布平台 作者:规范文件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4-11-21 15:4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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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中医药大学学生综合考评办法

(陕中医规范〔202050号发布,自202078日起施行)

为了客观、公正、全面地评价学生,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科学评价学生综合素质,引导和推进学生素质教育,培养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专门人才,特制定本考评办法。

一、总 

(一)学生综合考评主要从德育、智育、体育三方面综合考核来评分。

(二)每学年学生综合考评成绩中德育分占20%,智育分占65%,体育分占15%。奖惩分分别记入德智体各项总分。

(三)综合考评得分是评定各种荣誉称号、奖学金和毕业时择优推荐等的重要依据。

(四)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者取消当年参评资格,综合考评以零分计。

二、综合考评计分办法

综合考评分=德育分+智育分+体育分

(一)德育分

计算办法:基本分×20%+奖励分-处罚分

1基本分:满分100分,从政治表现、道德修养、集体观念、学习态度、遵纪守法、卫生习惯、社会实践等几个方面考评。

1)政治表现的基本要求: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关心国内外时事政治,主动向党组织靠拢,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满分为20分。

2)道德修养的基本要求:有良好的文明礼貌习惯,作风正派、生活俭朴、诚实谦虚、实事求是、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严于律己、爱护公物。满分为15分。

3)集体观念的基本要求:有较强的集体观念和集体荣誉感,能较好地处理个人与集体的关系,顾全大局,积极主动参加院(系)组织的各项活动,能较好地完成组织交给的任务。满分为15分。

4)学习态度的基本要求:学习态度端正,无迟到、早退现象,能自觉学习,刻苦钻研,按时按要求完成作业。满分为15分。

5)遵纪守法的基本要求: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敢于抵制和批评他人的违纪行为。满分为15分。

6)卫生习惯的基本要求:有较好的卫生习惯,自觉遵守宿舍、教室、食堂等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制度,积极参加环境卫生清扫工作,个人及所在宿舍卫生条件良好。满分为10分。

7)社会实践的基本要求:能积极主动参加在寒暑假开展的分散或有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主动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各种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满分为10分,未参加的以零分计。

2奖励分(加分)

计算办法:荣誉加分+职务加分+奖项加分

1)荣誉加分:包括个人荣誉和集体荣誉

个人荣誉

获国家级荣誉                     10

获省级荣誉                       8

获市级荣誉                       7

获校级荣誉                       2

集体荣誉

国家级                           3

省(市)级                       2

校级                             1

2)职务加分

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校团委委员;学生挂(兼)职副书记:6

校团委副部长;新媒体中心机构负责人(含副职);院(系)分团委(团总支)副书记;社团联合会主席、副主席;院(系)学生分会主席团成员;五星级社团负责人:5

校学生分会部长;新媒体中心部长;院(系)团总支部长;四星级社团负责人;各班级班长、团支书;学生党支部委员;校级教学信息员组长;大学生志愿者宣讲团团长:4

校学生分会副部长;新媒体中心副部长;院(系)团总支各部副部长;三星级社团负责人;校级网络宣传员组长:院(系)级教学信息员组长;大学生志愿者宣讲团副团长:3

班级其他班委;舍长;校级网络宣传员;大学生志愿者宣讲团成员:2

校学生会、社团联合会干事;新媒体中心成员;院(系)学生分会、团总支干事;教学信息员:1

注:担任多项职务者,兼任职务加1分,兼任职务只能累加一次;

校团委、校学生会、社团联合会、各学生组织的学生干部具体加分须由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3)奖项加分:包括个人获奖和集体获奖

个人获奖

获国家级一等奖加10分,二等奖加8分,三等奖加6分,优秀奖加4

获省级一等奖加8分,二等奖加6分,三等奖加4分,优秀奖加2

获市级一等奖加6分,二等奖加5分,三等奖加3分,优秀奖加2

获校级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4分,三等奖加3分,优秀奖加2

获院(系)级一等奖加4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2分,优秀奖加1

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学校及院(系)组织的各类活动,凡参加者加0.5分(若活动获奖则只计获奖分,不再累计参加活动分,参与活动组织的学生干部不加分)。参加活动累计加分不得超过3分。

注:职能部门或院(系)承办的校级活动获奖按校级计算。

集体获奖

国家级                            3

省(市)级                        2

校级                              1

3处罚分(扣分)

受严重警告处分                    10

受警告处分                        8

受通报批评                        6

故意破坏公物                      每人每次5

打架斗殴、酗酒者                  每人每次4

学生干部不能履行其职责            2

在宿舍违规使用大功率发热电器      每人每次2

违纪但不够处分                    每次2

旷课                              每人每次2

迟到、早退                        每人每次1

集体受通报批评                    每人每次1

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班会者        每人每次1

卫生不合格宿舍                    每人每次0.5

(二)智育分

计算办法:智育分=考试成绩+奖励分

1考试成绩计算办法:学年平均学分绩点×25×65%

2奖励分

1)学生每学期在学习教学计划规定的必修课程以外,多辅修一门课程且考试(考查)合格后,按该门课程学分绩点加分。

2)代表学校参加各类竞赛的加分标准参照德育分奖项加分办法。

3)科研奖励:获校级一等奖和市级以上二等奖加6分;获校级二、三等奖和市级以上三等奖加4分;在CN开头的国内学术期刊公开发表论文、参与著作编写(字数5000字以上)加3分。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加10分,排名前5的参与者加6分;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加8分,排名前5的参与者加4分;主持厅局级科研项目加6分,排名前5的参与者加3分;主持市级科研项目加3分,排名前5的参与者加1分。获国家专利的发明人加5分。

增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国家级项目负责人加6分,前三位参与成员加3分,其他成员加2分;省级项目负责人加4分,前三位参与成员加2分,其他成员加1分;校级项目负责人加2分,前三位参与成员加1分。参加创新创业竞赛活动,参照《陕西中医药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管理办法》,A类竞赛获奖项目负责人加8分,前三位参与成员加4分,其他成员加2分;B类竞赛获奖项目负责人加6分,前三位参与成员加3分,其他成员加1分;C类竞赛获奖项目负责人加3分,参与成员加1分。

4)参加国家、省级、校级各类资格等级考试并获得等级证书者,分别加3分、2分、1分。

(三)体育分

计算办法:体质健康测试得分×15%+奖励分

1体质健康测试得分满分为100分,依据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结果计分。

2奖励分

1)运动会或体育单项比赛加分参照德育奖励分标准。同一学期同一项目按最高分只计一次。

2)破省(市)纪录和校纪录的个人分别加分8分、6分,破省(市)纪录和校纪录集体项目的主力队员,分别计6分、4分。同一项目按最高分只计一次。

三、考评程序、时间

(一)学生自我总结。每位学生认真回顾自己一学年的德、智、体等各方面的情况,对照综合考评项目的各项标准,写出书面总结。

(二)考评工作以班为单位进行。各班应成立由班委及2名学生代表组成的班级综合考评小组,在班主任或辅导员指导下,讨论审定本班考评结果。考评成绩填入《陕西中医药大学班级学生综合考评排名表》(评审结束后留存院(系)备查),并报院综合考评领导小组审核认定。学生每学年的综合考评成绩和名次应在班内书面公布。

(三)各院(系)成立由党政负责人、副书记、辅导员、班主任、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的综合考评领导小组,对各班评审结果予以审核认定。

(四)院(系)审核认定结果要反馈到各班进行班内公示。对学生提出的质疑,班级、院(系)共同进行核查或复评,确属错漏的应及时更正。

(五)学生工作部(处)对各院(系)考评情况进行抽查审核。

四、附 

(一)本办法适用于陕西中医药大学在籍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

(二)本办法未提及的奖惩项目,由院(系)提出意见,经学生工作部审核同意后方可计入。

(三)本办法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本办法自202078日起实行,原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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